为规范明确杭州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用,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建委牵头起草完成了《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2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陶亚强、李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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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