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20-001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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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9-10 10:50:10 |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张立春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几点建议》(富20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富阳区政府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市一盘棋”实施城中村改造的建议
杭州自1998年起,就开始启动了主城区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并在10余年的改造过程中,逐渐形成“大项目带动”、“政府主导、政府做地”等具杭州特色的城中村改造之路,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6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杭州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计划通过五年时间基本完成主城区246个城中村改造。至十三五末,将主城区打造成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型城市社区,城中村居民获得感明显提升。
2017年上半年,根据全省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治理推进会议提出的“应在2至3年内提前完成现有城中村改造征迁任务”的要求,市城改办立足“提速”、“扩面”要求,将工作延伸至全市域范围,也就是把富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统筹纳入全市“一盘棋”,并明确全市城中村改造总体目标为:2018年底前完成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征迁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三区四县(市)城中村改造征迁工作。
二、关于一切以民生为重的建议
一是因村施策。本轮城中村改造没有采取完全的推倒重来,也并非大拆大建,而是区分不同情况、不同地段、不同历史文化背景进行量身制订,该拆的拆,该保留的保留。在改造前,我们对每个城中村进行严谨科学的论证,针对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和改造需要,按照拆除重建、综合整治、拆整结合等三种改造方式分类实施。
二是共商共建。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联系改造村,直接倾听民意;实践“四问四权”,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落实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与监督权,重大决策由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变单一主体决策为“共商共建”决策,真正实现“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改造过程中,各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群策群力,形成共同参与城中村改造的良好局面。
三是民生保障。保障城中村居民经济利益,完善10%留用地及配套兜底政策,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城中村居民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与市民享受同等待遇;允许回迁安置房可直接上市交易等手段,也较好地解决了居民今后长久的生活保障;我们还在城中村改造区域内筹建4万套蓝领公寓,商品房配建10%公租房,并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这些政策和措施均有效提升了对租房人群的保障。
三、关于加强规划指导的建议
一是三公优先。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造理念下,优先补齐功能短板,坚持公共服务、公用设施、公共空间用地优先、城市留白优先。本轮城中村改造用于“三公”建设的土地,占全部拆后土地的58%,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齐全的配套服务。
二是助推转型。注重改造过程中的产业转型升级。通过环境提升、公共配套完善,淘汰低小散产业,编制产业规划,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在城中村改造后有限的城市空间上,引进新产业新业态,为产业转型、错位发展提供支撑,实现“腾笼换鸟”和“凤凰涅槃”,在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真正实现城中村改造的产城人共赢。如富阳区东梓关最美杭派回迁房结合旅游产业就是其中的代表。
三是超前谋划。提前编制安置房、配套设施项目三年建设计划,明确建设时序,让老百姓尽早感受到改造的红利。其中,安置房主城区要求2018年开工80%、2019年全面开工;四区三县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加快建设。出台城中村改造模拟审批和联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加快项目前期审批和验收进度,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年初印发的《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五年(2020-2024年)行动计划》,加快做好安置房和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和回迁安置的统筹推进,确保2024年前完成回迁安置目标任务,真正让人民群众享有城中村改造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办公室 熊明强、方丽君
联系电话:87020171 传真:87066617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