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为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杭州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杭州对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有了更高的要求。日前,《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杭州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进一步了解下《办法》中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内容吧~
《办法》规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设计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有关标准,设计配套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
《办法》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当配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住房以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需求。
《办法》明确,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逐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语音、字幕报站系统以及无障碍踏板、扶手、轮椅席位等无障碍设施。
《办法》强调,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等公共交通场所应当根据需要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设置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服务的购票取票设施、等候专座和绿色通道。公交站点逐步设置盲文站牌、语音提示等服务设施。
《办法》要求,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有关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应当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逐步配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以适应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通行的需要。
《办法》指出,政府办事服务中心、二级以上医院、三星级以上酒店、大型商场及其他城市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库)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在方便残疾人通行的位置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停放,并在无障碍停车位设置显著标志。
同时,《办法》还给予并保障了社会大众对于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01
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妇女联合会等组织,有权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相关社会成员提出的加强和改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社会监督。
02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03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和答复。
04
鼓励单位和个人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捐助,参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和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