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2489479/2022-004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办提〔2022〕42号 公开日期 2022-12-19 14:44:24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的答复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的建议》(第260号)收悉。经我委主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杭州按下创建“大都市、国际化”发展快进键,我市建筑业随之进入到高速发展期。目前累计3300多个在建工地,总建筑面积2.5亿平方米,面临点多、面广、工期紧、任务重的局面,大型机械设备尤其是塔吊、汽车吊、人货梯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问题更加突出,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市建委始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和“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通过管理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升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1.制度创新,规范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杭州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杭建工发〔2017〕5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7号)等通知文件,健全制度保障,加强检查执法,逐步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2.模式创新,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模式。2021年11月15日,市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7号),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杭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模式。有效解决因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由不同单位负责,造成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不清、各自责任不落实、各过程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通过管理模式创新,“一体化”管理更好的解决原先建筑起重机械单位小、散、弱的问题,助推起重机械单位整合做大做强,提高专业化水平,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确保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各环节管理到位、责任明晰,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科技创新,推广应用起重机械数字化管理平台。一是自2012年起,就要求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塔机监控系统,并接入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该系统可以实时保存塔机的运行记录,及时处理超载等违规行为,能够一定程度上提升塔机施工安全管理;二是开发推广流动式起重机械云平台,可以有效记录每一台流动起重机械的施工、转场、维保、维修等各种流程,能大大提升现场起重机械的管理效能;三是依托省建设厅“浙里建”数字化平台,逐步建立全市建筑起重机械的“健康档案”,将每台建筑起重机械出厂以来的所有信息,都纳入到“浙里建”数字化系统,实现起重机械全寿命数字化“一机一档案”。

二、根据提案意见落实下一步工作举措

市建委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沈国锋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备案要求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以及企业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项目采用5年内年限的起重机械设备等情况,市建委目前未出台相关规定。我委将进一步结合沈国锋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的提案》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落实落细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项举措,提升各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水平。

1.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浙建安办〔2021〕1号)要求,并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7号)印发施行以来实际取得的成效和当前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落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项要求,尤其是对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维修保养、检测评估等方面规定进行强化细化,从本质源头上入手,解决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深化产教融合,培养专业人才。一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司索信号工、安装拆卸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并及时传送数据至省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系统,实现一地考证全国通用。二是充分发挥杭州市建设职业教育联盟作用,在建设院校与企业间牵头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技能人才的培养,鼓励开设起重机械各项专题培训班,实施订单式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各种培训学习模式。

3.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法。一是全市建设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实行“一体化”管理模式的企业、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建设部、省、市、县(市)等各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要求,加大抽查、检查、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闭环管理。二是加大对机械设备第三方检测单位、设备安全评估单位的检查执法力度,对于检查发现检测评估走过场,检测结果与实际不符、检测评估造假、伪造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理,加强起重机械各项安全管理,有效减少起重机械事故发生率。

感谢您对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工程处  王立

联系电话:85254098      传真:8525409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2489479/2022-004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办提〔2022〕42号 公开日期 2022-12-19 14:44:24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的答复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的建议》(第260号)收悉。经我委主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杭州按下创建“大都市、国际化”发展快进键,我市建筑业随之进入到高速发展期。目前累计3300多个在建工地,总建筑面积2.5亿平方米,面临点多、面广、工期紧、任务重的局面,大型机械设备尤其是塔吊、汽车吊、人货梯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问题更加突出,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市建委始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和“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通过管理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升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1.制度创新,规范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杭州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杭建工发〔2017〕5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7号)等通知文件,健全制度保障,加强检查执法,逐步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2.模式创新,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模式。2021年11月15日,市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7号),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杭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模式。有效解决因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由不同单位负责,造成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不清、各自责任不落实、各过程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通过管理模式创新,“一体化”管理更好的解决原先建筑起重机械单位小、散、弱的问题,助推起重机械单位整合做大做强,提高专业化水平,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确保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各环节管理到位、责任明晰,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科技创新,推广应用起重机械数字化管理平台。一是自2012年起,就要求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塔机监控系统,并接入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该系统可以实时保存塔机的运行记录,及时处理超载等违规行为,能够一定程度上提升塔机施工安全管理;二是开发推广流动式起重机械云平台,可以有效记录每一台流动起重机械的施工、转场、维保、维修等各种流程,能大大提升现场起重机械的管理效能;三是依托省建设厅“浙里建”数字化平台,逐步建立全市建筑起重机械的“健康档案”,将每台建筑起重机械出厂以来的所有信息,都纳入到“浙里建”数字化系统,实现起重机械全寿命数字化“一机一档案”。

二、根据提案意见落实下一步工作举措

市建委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沈国锋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备案要求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以及企业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项目采用5年内年限的起重机械设备等情况,市建委目前未出台相关规定。我委将进一步结合沈国锋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的提案》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落实落细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项举措,提升各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水平。

1.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浙建安办〔2021〕1号)要求,并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7号)印发施行以来实际取得的成效和当前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落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项要求,尤其是对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维修保养、检测评估等方面规定进行强化细化,从本质源头上入手,解决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深化产教融合,培养专业人才。一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司索信号工、安装拆卸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并及时传送数据至省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系统,实现一地考证全国通用。二是充分发挥杭州市建设职业教育联盟作用,在建设院校与企业间牵头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技能人才的培养,鼓励开设起重机械各项专题培训班,实施订单式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各种培训学习模式。

3.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法。一是全市建设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实行“一体化”管理模式的企业、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建设部、省、市、县(市)等各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要求,加大抽查、检查、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闭环管理。二是加大对机械设备第三方检测单位、设备安全评估单位的检查执法力度,对于检查发现检测评估走过场,检测结果与实际不符、检测评估造假、伪造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理,加强起重机械各项安全管理,有效减少起重机械事故发生率。

感谢您对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工程处  王立

联系电话:85254098      传真:8525409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