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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下达2021年度杭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5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城建消防中心(杭州市城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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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根据市建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杭建科发〔2021〕220号)精神,经项目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申报,各区、县(市)住建局初审及我委审核,以及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将“2021年度杭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实施计划”(见附件)予以下达。

    列入2021年度杭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共43个,示范总建筑面积为629.39万㎡。其中:健康建筑示范项目1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8个、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2个、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1个、新建建筑节能综合示范项目9个、绿色施工示范22个。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推进示范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开展示范内容的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示范项目建设。

    2.加强实施过程的检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示范项目实施过程检查,重点检查属地示范项目的示范内容实施情况,特别是示范亮点打造、相关节能技术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至杭州市建筑业管理站。

    3.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实施单位应在示范项目通过竣工能效测评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经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浙江省档案馆,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二期B1区块A5新能源学院,中电康海集团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杭州远洋乐堤港,超山区块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牛田单元A33-01地块中学、A35-01地块科研综合楼项目,皋亭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综合用房(3),建德市看守所迁建工程等8个示范项目已在前期审查中同步进行了验收,不再另行组织。

    4.做好推广应用等工作。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示范项目实施的意义,加强对属地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技术指导、监督和管理,做好示范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和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

    联系单位:杭州市建筑业管理站;联系人:方从军;办公电话:0571-88035516。

    附件:2021年度杭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实施计划.doc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