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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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建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情况

1、强化党的领导。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认真谋划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压实建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抓住关键少数,抓好法治工作的部署、协调和推进、督办。

2、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完善《市建委合同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印发《市建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3、及时调整市建委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立法工作,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4、加强重大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完成正式项目《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草案送审稿并报送市司法局。完成政府规章《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开展保障共同富裕城市范例建设等政府规章专项清理工作。我委报送的《地下管线、管廊等地下空间管理系列立法》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5、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或者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等规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加强对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建委2022年经法制审查印发规范性文件3件,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备案。联合发文4件,报市政府发文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时,同时公布政策解读或者以视频、图表等方式进行解读。清理我委起草或牵头实施的市政府及其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63件,提出失效6件,废止5件,修改1件的清理建议。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

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制定公布建委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实行清单目录管理,并动态调整。二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三项制度)。依法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规范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建筑市场发承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检查以及行政征收、行政奖励等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充分利用“除险保安平安护航亚运”“迎亚运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活动”等载体,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四是依法查处行政违法案件,凡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截至目前共实施行政处罚43件,其中,对单位处罚27件,对个人处罚16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共32件,均按规定备案。

7、继续深化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互联网+监管”及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制定“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并制定印发市建委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实现监管事项全面覆盖。截至目前,“互联网+监管”系统涉及建委269项行政检查事项和38项双随机抽查事项及5个跨部门双随机检查事项已实现全部覆盖,掌上执法检查事项324次,双随机检查占比19.75%,跨部门检查占比19.04%,应用信用规则率77.77%,现场掌上执法率100%。不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监管数字应用,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和激活率双双达到100%;组织开展“施工扬尘监管一件事”子场景(对工地大气污染的监管)专项检查任务;配合市综合执法局、杭州市人社局分别开展“施工扬尘监管一件事”、“欠薪监管一件事”两个子场景专项检查。

8.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处罚事项划转,共划转258项,保留111项(含部分划转)。编制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事项实施清单。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研究制定相关协同工作机制,建立违法线索移送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机制,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移交违法活动线索、举报信息以及涉案初步证据。会同市综合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人员新划转事项授课培训。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9. 确保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落地见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牵头的各项行政审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高效完成。结合杭州实际,制定市建委关于落实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任务的工作方案及创新试点改革事项任务清单,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扩大简易低风险项目适用范围。推行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市政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加强抽查核验力度,对虚假承诺、违反承诺等行为实行惩戒。牵头推进联合验收,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运用承诺制等多种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提高验收效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加快项目投产使用。下放部分市级资质审批权限,将市级承担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及重组、合并、分立、跨省变更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探索实施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全面应用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图纸“审查-变更-竣工”全过程的图纸数字化管理,切实提升图审效率。按照“执法为民、依法行政、教管结合、创新方式、严控风险”的基本原则,制定《杭州市工程建设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版)》,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10.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增量文件审查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文件规定清理工作。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自查,完成我委去年抽检发现的公平竞争问题整改和反馈。

11.深化招投标改革。全面优化完善招标评标办法,巩固招投标管理全市“一盘棋”成果,推进“评定分离”改革试点,抓好“1+N”模式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实现全市专家资源共享、评标专家远程沟通、在线评审。

(五)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2、法制审查全覆盖。一是提升重大决策法治化水平。继续跟进列入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成相关法定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经征集、党组集体讨论等程序确定我委2022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二是强化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2022年对全部42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程序正当合法。三是强化对信息公开、履职答复等其他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审查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50余件,行政合同180余件,履职申请答复近10件。

1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执法证管理。组织我市建设系统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建设领域专业法规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及行政复议案例分析等课程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4.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涉亚运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及自查活动,重点检查今年以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裁量、“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通过评查,提出修正意见,降低法律风险和考核扣分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5.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监察、司法、审计、群众、舆论监督。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意见建议书落实反馈工作。

16.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报备制度,开展涉亚运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推进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落实和监督职能的发挥,组织特邀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对区县住建局执法监督指导等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经常性监督检查和重难点领域执法监督督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并落实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七)积极应诉应议,全力化解行政争议

17.做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应诉应议工作。2022年,我委新增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件,二审7件,再审1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已完成审理的14个案件、行政复议2件,无一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落实本机关工作人员出庭、旁听制度,增强业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8.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建立庭前调解机制,组织责任处室、法律顾问以及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调解,达成撤诉目标。经多次协调调解,郑某某诉建委行政诉讼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9、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城建大讲堂、建设网普法园地、内部办公系统《学习园地》等载体开展以案释法、学法用法等普法活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内容学习讨论。

20、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每月发布新法速递,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解读,扩大我委普法宣传影响力。微博开设“我在城建一线学法”普法栏目,不定期发布城建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解读。

21、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一是以民工学校为载体,开展建筑工人主题普法活动。2022年,全市2700余所在建民工学校累计开展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操作技能培训等各类教学活动13354次,新创办建设工地民工学校735所,考评验收建设工地民工学校285所,其中符合示范标准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二是结合2022年“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召开现场会并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全市所有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约4.4万人次参加会议;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基坑施工风险防范及变形控制要点分析”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三是通过建筑业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横幅标语、橱窗广告、黑板报、电子屏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建设宣传报道。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委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短板,一是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尚需提升,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不够厚重,行政执法监管手段单一;二是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卷大幅上升,仅蒋某某因申请查档事由就增加行政诉讼案件6件,为一人多案。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法治学习。充分发挥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建委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组织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坚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建立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五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四、2023年做好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治培训,增强法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培训,多举措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提升。

(二)继续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继续对信息公开、履职答复、合同等其他行政行为的法制审查,不断完善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模式,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继续做好“互联网+监管”暨双随机监管工作。根据相关要求,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推进完成各工作指标。

(四)构建行政争议的多方联动调解工作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加强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坚持源头治理。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与区县和属地街道及基层社区的协作,凝聚多元力量形成合力,依法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理性维权,着力降低案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