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及相关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承办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主办 接待时间:2023-12-05 09:32:11 当前状态:已结束
   			

【市政府新闻办俞刚】: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市建委牵头对原《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拟于2023年12月12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实施办法分别从规划、建设、运营等环节对原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完善了政策扶持等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今年首次将其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年度任务为新建和改造公共领域充电设施2000个,截至11月底已完成2413个,完成率120.65%,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为让市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市建委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及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问。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市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铁定,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许江,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处长王宇波,我是市政府新闻办俞刚。

今天到现场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是来自省市级重点报纸、电视、新媒体、广播等不同平台的媒体记者。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还有市建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对各位领导、各位记者朋友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首先,请市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铁定解读《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

【杨铁定】: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对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关注和大力支持,《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是推动我市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助力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我简要把《实施办法》修订的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向大家通报一下:

一、关于《实施办法》修订的背景与依据

杭州市是2013年国家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之一,2016年出台的《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为我市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市已建成各类充电设施约26.8万个,其中自用充电设施约23.6万个,公共充电设施约3.2万个,在总体规模、公共充电桩密度、覆盖率等方面居全国主要城市前列,较好满足了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近两年来,杭州市每年新增电动汽车超20万辆,占年度新增总量60%以上,据统计,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72.8万辆,约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8%。

电动汽车的爆发式增长,对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0年国务院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新基建”七大重点领域。2023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办发〔2023〕19号文,要求“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2023年7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政办发〔2023〕42号文,要求“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打造“新能源汽车下乡‘浙江模式’”。

为主动应对充电设施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依据国家、省最新决策部署,结合杭州实际情况,修订出台了《实施办法》,将高质量发展理念贯彻到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全过程,更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充电需求。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重点优化完善各类应用场景充电设施建设指标、建管并重增加运营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全过程协同监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规划管理、建设管理、运营管理、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内容。

1.总体要求方面。明确努力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创建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监管智能、秩序井然的运营服务环境。

2.规划管理方面。明确加强规划引领,以区、县(市)为基本单元,以居住区、办公区、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区域,编制本市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同时,从居住小区、公共建筑、高速及国省道、乡村地区等4个方面对充电设施相关建设指标进行完善。主要包括加大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力度,新建住宅自用桩电力容量预留比例从10%提高至20%、访客泊位100%安装充电设施;适度提高城市、公路,乡村等场景公用设施建设指标,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从“按不低于车位数10%的比例预留”修订为“按不低于车位数10%的比例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车位达到小车总泊位数的10%、农村区域中心镇公用充电设施不少于50个,中心村、未来乡村公用充电设施不少于8个等。

3.建设管理方面。从投资主体、建设主体、建设要求、建设审批、竣工验收、创新应用等6方面对充电设施建设过程进行规范。主要包括明确充电设施的投资主体和建设主体;明确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审批实行项目备案制,需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营;明确充电设施施工企业资质和消防管理要求,如新建住宅地下停车库按100%预留充电设施的标准进行防火设计和消防设施配置;明确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如鼓励采用大功率充电等新技术,鼓励居住区、乡村地区采用“统建统服”等新模式。

4.运营管理方面。从责任主体、设施管理、服务管理、监督管理等4方面对充电设施运营加强监管。主要包括明确充电设施所有权人或受其委托负责运营的企业是充电设施维护管理、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明确充电设施管理要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要定期开展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修复故障,确保设备完好率不低于 90%;明确服务管理要求,加强燃油车与电动汽车分区停放引导与管理,鼓励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充电车位利用率;明确加强运营监管,通过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发挥充电设施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作用,改造充电设施数字化政府监管平台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共充电设施运营服务水平。

5.保障机制方面。从组织协调、政策扶持、职责分工3方面健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保障体系。主要包括明确公共充电桩免收需量(容量)电费等优惠扶持政策。通过制订与服务质量、充电效率挂钩,向乡村地区、居住小区公用充电设施和大功率充电等示范类项目倾斜的建设运营补贴政策,激励引导企业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修订完善各相关单位、属地政府工作职责,努力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建设运营全周期监管机制。如消防救援部门加强对设置充电设施场所的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城管部门加强对停车场(库)运营维护活动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市场监督部门加强对公用充电设施计量检定、经营秩序的监管;属地政府加强辖区内充电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和运营监管工作等。

本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2日正式发布,希望各位能够积极支持和宣传本办法,我相信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充电设施体系朝着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俞刚】:

感谢杨铁定主任的解读。接下来,请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许江介绍新建和改造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许江】: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接下来由我代表市建委介绍2023年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完成情况。

今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首次纳入市民生实事项目,市政府明确市建委牵头落实“新建和改建公共领域充电设施2000个”。根据国家、省级层面对充电设施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市建委早谋划、重过程、严监管,充分发挥统筹推进的职能,通过市区两级联动机制,以及信息化管理、现场核查、信息通报等举措,会同电力等部门协调解决问题,积极推进我市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今年全市列入民生实事项目的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已建成2403个,完成率达120%,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公共领域充电设施约为3.2万个,较好地满足了电动汽车司机的充电需求,助力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

下面我从四个“坚持”概括本项民生实事项目的主要工作:

1.坚持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一是制定《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刚才杨主任已经介绍了,不再赘述;二是按“建管并重,奖励优秀”的原则,起草《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奖励补贴资金分配实施细则》,拟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三是按“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起草《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拟由我委发文。

2.坚持场景融合,缓解里程焦虑。“应用场景融合”是科学规划的关键,市建委围绕居住区、商业大楼、出租车服务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亚运场馆、农家乐、旅游景点等场景,提前谋划构建城乡全覆盖的充电网络。在民生实事项目今年建成的2403个公共领域充电设施中,除了在城区公共停车场内建设充电设施外,还在居住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432个、乡村地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133个、交通枢纽建设充电设施335个、景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180个。以淳安县石林镇为例,通过建设覆盖镇政府、茶园、游客接待中心等范围的充电设施网,为自驾游车主提供方便快捷的充电服务。

3.坚持克难攻坚,聚焦老旧小区。为解决我市部分老旧小区充电难的民生问题,市建委坚持问题导向,下沉基层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对策性调研,切实缓解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通过实地调研查勘,充分倾听民声,并结合调研成果,将充电设施纳入到小区综合改造内容,在一些小区探索统一建设统一运营服务的“统建统服”模式,并在全市推广,探索研究出了既有小区加大电动汽车充电保障力度的杭州方案。以滨江区迎春东苑等5个小区为例,利用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集中式、共享式充电设施,共建149个公共充电设施。建成投运的智能充电设施在确保用电安全,充电安全的前提下,还可充分利用谷段剩余负荷,提升用户充电体验。

4.坚持数字监管,实现精细管理。通过充电设施市级平台和市民生实事地图等数字化手段,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的进度和已建项目的运营状况,助力项目的精细化管理。亚运会期间,通过与各区、县(市)住建局联动,重点管控亚运场馆及周边1KM范围内充电设施运营情况,确保相关充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为亚运会顺利举行提供有力保障。

今后市建委将继续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建管并进,以“数智治理”赋能充电设施建设,努力提升我市公共充电设施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充电体验。助推杭州成为绿色出行友好型城市,做到真正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希望各位能够积极支持和宣传我们的工作。让我们共同打造美丽绿色家园!

【俞刚】:

感谢许江主任的介绍,接下来,我们进入互动环节,请在座的记者们提问。提问时请先通报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原则上每人提问一个问题。下面请大家举手提问——

【浙江日报记者】:这次《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出台,对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选点及建设有哪些要求?

【杨铁定】:

此次《实施办法》修订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目前建设中存在布局不均衡等问题,以构建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目标,对项目建设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要求加强规划引领。依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电力、停车等专项规划,结合我市充电设施现状 ,以区、县(市)为基本单元,以“两区、三中心”为重点区域,科学编制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建议企业在项目选址时优先选择规划中明确的点位。二是要求加强建设管理。明确充电设施项目审批、施工、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的要求。如明确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应将项目基本信息报送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充电设施施工企业应具备电力承装(修、试)五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结合新建工程同步建设或预留安装条件的充电设施,纳入整体工程一并验收。在既有环境加建的公共充电设施,由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组织竣工验收,并及时将竣工报告报送属地城乡建设部门。三是要求加强政策引导。通过科学设定资金补贴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在既有小区、乡村等充电设施薄弱区域投资建设公共充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充电站配置休息室、厕所等配套设施,鼓励新建公共充电设施采用光储充、无线充、大功率充电等新技术,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四是要求加强自用桩保障力度。我市充电设施建设始终坚持“自用为主、公用为辅”原则,此次修订将新建住宅小区自用桩电力容量预留比例从10%提高至20%、人防区按停车位100%比例安装充电设施电表箱。这些举措将有力保障新能源电动汽车车主自用桩安装需求。

【杭州日报记者】:在充电设施的运营管理,请问这次修订的实施办法中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许江】:

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快速增长,督促引导企业提升公共充电设施运营服务水平,日益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因此在本次《实施办法》修订时,我们重点增加了运营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明确充电设施所有权人或受其委托负责运营的企业是充电设施维护管理、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实施办法》要求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修复故障,确保设备完好率不低于 90%,构建以用户为核心的服务体系,完善用户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努力为电动汽车车主提供优质的充电体验。

同时,我们也积极通过市级监管服务平台“杭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数字赋能日常监管。目前已有两千多个公共充电站、三万多把充电枪接入该系统,可动态实时掌握每个充电设施运营情况,若充电设施发生故障,平台会第一时间将故障信息推送给企业,督促企业及时修复故障充电设施,提高充电设施完好率,保证新能源车主的充电需求。

公共充电设施的运营监管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城管、市场监督、消防救援、属地政府等多个部门、主体,下一步我们会依据实施办法会同相关部门、主体,对公共充电设施及设置场所的经营活动、消防安全等,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让充电设施“有人建、有人管”,努力为车主打造安全、便捷、有序的充电服务环境。

【中新社浙江分社记者】: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已开展了一段时间,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处长王宇波】:

自今年7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以来,市建委围绕打造“城乡半小时充电圈”目标,会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全力推动乡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地区与城市、城际充电设施网络融合发展。我们将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纳入城乡风貌、未来乡村共富引领带和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指导标准,制订向乡村地区倾斜的资金奖补政策,引导激励充电设施企业在乡村地区投资建设公共充电站。截至目前,杭州市已有乡村公共充电设施3577个,基本实现公共充电站“县县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乡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结合浙江省公共充电设施规划指南要求,开展杭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重点围绕中心镇、中心村、A级景区、公路沿线、民宿等场景提前布局。力争至2025年底,乡村地区充电设施总量达到6200个以上,建成“乡镇全覆盖”的乡村公共充电设施网络。让广大新能源电动汽车车主“出得了城、下得了乡、回得了家”,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俞刚】:

由于时间关系,媒体提问到此结束。如记者朋友对相关工作希望作进一步了解,可在发布会后联系与会相关负责人做深入采访。发布会后安排前往西湖区狮子社区服务中心公用充电站,现场实地采访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成果,有需要乘车人员统一到D座1楼坐车前往。

再次感谢记者朋友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及相关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12-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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