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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9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城建消防中心(杭州市城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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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住建局,市质安监总站,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推荐省级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专家的通知》要求,现就杭州市推荐省级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专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专业。从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择优推荐。

    1.注册地在杭州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壹级企业,且2022年度浙江省内建筑业产值20亿元以上,且目前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正常在建项目10个以上的施工企业,可择优推荐1名专家,该专家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企业从事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负责人。

    2.注册地在杭州的综合资质监理企业,且目前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监理的正常在建项目30个以上,可择优推荐1名专家,该专家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企业从事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负责人。

    3.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择优推荐专家,该专家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工程建设类副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从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10年以上。

    (二)质量检测专业。从检测企业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择优推荐。

    1.注册地在杭州的检测企业可以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荐专家,具体由杭州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负责汇总推荐。

    2.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择优推荐专家,该专家应具有工程建设类副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且从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10年以上。

    二、推荐要求

    1.按照“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原则,所有申报专家统一由单位负责推荐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单位负责核对申报专家相关材料真实性,坚持好中选优,并在《浙江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表》和《浙江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汇总表》(详见省厅文件)上盖章确认后推荐申报。

    3.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应于2023年4月7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4.市建委将按照申报条件,依据各推荐单位推荐资料和

    被推荐人的工作业绩成绩,择优向省建设厅推荐专家。

    检测企业申报专家报送至检测行业协会。联系人:钱艺,联系电话:81902372

    其他申报专家报送至市建委工程处。联系人:王立,联系电话:85254098

    附件:省建设厅关于推荐省级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专家的通知.pdf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

    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专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