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住建局:
为落实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提高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水平,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十四五”杭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计划》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区域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市本级和十三个区县(市)管辖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项目施工承包单位。
三、申报条件
根据《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用绿色节能、降耗减排技术及施工能耗的信息化管理技术,并已申报浙江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和申报参选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四、申报材料
1.示范工程申报表;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
4.申报浙江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和申报参选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证明材料;
五、验收材料
1.杭州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项申报表、评审申请表;
2.绿色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3.绿色施工实施总结,介绍绿色施工组织管理体系、“节约环保技术与措施应用;综合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方法、创新,建筑业绿色示范工程成果量化统计表;
4.绿色施工相关检测资料;
5.工程立项文件和施工许可证、开竣工报告;
6.工程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出具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7.工程建设或监理单位出具的绿色施工相关技术与措施的应用证明;
8.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绿色施工效益证明;
9.获市级文明标化工地文件及相关技术成果、荣誉;
10.市建协验收意见。
六、申报与验收程序
由杭州市建委委托杭州市建筑业协会进行全过程对接管理,各施工企业向市建筑业协会申报“杭州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1.示范项目申报由申报主体提出,经区县(市)住建局初审同意后提交申报资料至市建筑业协会。
2.市建筑业协会在收到示范项目申报资料后,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
3.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日常监督,并在工程主体阶段不少于一次的过程现场检查和评价。
4.工程竣工后,由施工企业向市建筑业协会提出验收申请,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组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进行验收。
5.对通过示范验收的项目,由市建委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公布。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工程应在工程基础完成前申报,并能在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内容。
2.各申报单位要重视申报材料的质量,盖章手续完毕,申报材料齐全,文字表述准确,尽量减少补交或整改情形。
3.已列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杭州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资格: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的较大事故以上等级的质量、安全事故。
(2)使用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技术、工艺和设备。
(3)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联系人:市建筑业协会谢逸敏,电话:0571-87012114。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