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2489479/2023-001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6-02 11:43:31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66号提案的答复

贵社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建议》(第266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杭州牢牢把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大统筹推进力度,通过政策制定、项目落地、产业培育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对提案中涉及的部分内容已陆续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政策引导,实施分层推进。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在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审批许可、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同时建立了专项考核、督查督办、研讨交流等机制,压实属地政府责任,以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形成局部带动整体的工作格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自2017年起上城、拱墅、西湖、滨江4个中心城区新出让和新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已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等9个区按照30%比例实施装配式建造,分层次有序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二)凝聚各方合力,强化激励措施。一是市发改委已修订出台《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控制标准》(杭发改投资〔2023〕1号),提高了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项目造价审核控制标准,若采用钢结构建造形式,造价再增加300元/m2的鼓励措施。二是市建委出台《杭州市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评价技术导则(试行)》,每年进行示范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评价,通过示范引领,带动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三是市建委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杭州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奖补,对技术创新、示范基地与示范项目建设、钢结构试点给予专项资金奖补,2020年至2022年间已累计奖补2520万元。

(三)依托产业优势,实现试点突破。实施钢结构住宅试点,加强政府带头示范,推动了杭州钱塘健康驿站、三塘安置房项目、萧政储出〔2021〕31号地块等8个全小区钢结构住宅项目,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面积从2020年33.41万平方米增至2022年68.3万平方米,累计新开工钢结构住宅256万平方米,占全省钢结构住宅1/3。出台《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政府投资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实施钢结构装配式建造要求,通过大力推广大跨度空间结构、高层与多层钢结构、轻钢结构等钢结构建筑,钢结构产业链不断完善,钢结构住宅试点项目参建设计单位35家、施工单位36家、监理单位33家,呈现出产业链规模稳步提升、数量逐步增加、从业人员不断加入的良好局面。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贵社的提案建议,已明确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机制政策。出台《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0)》,进一步培育装配式建筑市场,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同时在《杭州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中已明确到2027年我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40%的目标要求,稳步提升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等区域装配式建造要求。另外,省建设厅正组织修订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将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避免因执行尺度上的差异降低新建建筑的装配式水平,引导装配式建筑品质提升。

(二)进一步优化激励措施。市建委将对照住建部《关于装配式建筑发展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的相关内容,学习借鉴上海、广州、深圳等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探索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参建单位进行主体信用加分;继续做好绿色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激励措施。同时,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市规资局、市公积金中心将持续关注国家、省房地产调控政策,探索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预售建设形象进度、公积金贷款、容积率奖励等政策。

(三)进一步推动钢结构住宅发展。落实钢结构商品住宅建设形象进度优先核定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建工业〔2019〕2号)第五点第二款“对于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商品住宅试点项目,在形象进度鉴证时,允许将相应钢结构竖向构件生产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视同形象进度予以核对”,目前各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时,各区住建局已按该标准核对形象进度。下一步市建委将继续推进钢结构住宅试点,推动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组团式钢结构建造,市房管局持续关注国家、省房地产调控政策,及时调整钢结构住宅降低首付比例等优惠政策,引导房产开发、设计、施工企业对钢结构住宅体系的深度系统研究、产品升级变革。

感谢贵社对我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市建筑业管理站  莫良燕

联系电话:88035230      传真:85254119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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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6-02 11:43:31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66号提案的答复

贵社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建议》(第266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杭州牢牢把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大统筹推进力度,通过政策制定、项目落地、产业培育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对提案中涉及的部分内容已陆续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政策引导,实施分层推进。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在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审批许可、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同时建立了专项考核、督查督办、研讨交流等机制,压实属地政府责任,以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形成局部带动整体的工作格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自2017年起上城、拱墅、西湖、滨江4个中心城区新出让和新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已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等9个区按照30%比例实施装配式建造,分层次有序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二)凝聚各方合力,强化激励措施。一是市发改委已修订出台《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控制标准》(杭发改投资〔2023〕1号),提高了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项目造价审核控制标准,若采用钢结构建造形式,造价再增加300元/m2的鼓励措施。二是市建委出台《杭州市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评价技术导则(试行)》,每年进行示范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评价,通过示范引领,带动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三是市建委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杭州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奖补,对技术创新、示范基地与示范项目建设、钢结构试点给予专项资金奖补,2020年至2022年间已累计奖补2520万元。

(三)依托产业优势,实现试点突破。实施钢结构住宅试点,加强政府带头示范,推动了杭州钱塘健康驿站、三塘安置房项目、萧政储出〔2021〕31号地块等8个全小区钢结构住宅项目,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面积从2020年33.41万平方米增至2022年68.3万平方米,累计新开工钢结构住宅256万平方米,占全省钢结构住宅1/3。出台《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政府投资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实施钢结构装配式建造要求,通过大力推广大跨度空间结构、高层与多层钢结构、轻钢结构等钢结构建筑,钢结构产业链不断完善,钢结构住宅试点项目参建设计单位35家、施工单位36家、监理单位33家,呈现出产业链规模稳步提升、数量逐步增加、从业人员不断加入的良好局面。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贵社的提案建议,已明确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机制政策。出台《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0)》,进一步培育装配式建筑市场,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同时在《杭州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中已明确到2027年我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40%的目标要求,稳步提升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等区域装配式建造要求。另外,省建设厅正组织修订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将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避免因执行尺度上的差异降低新建建筑的装配式水平,引导装配式建筑品质提升。

(二)进一步优化激励措施。市建委将对照住建部《关于装配式建筑发展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的相关内容,学习借鉴上海、广州、深圳等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探索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参建单位进行主体信用加分;继续做好绿色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激励措施。同时,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市规资局、市公积金中心将持续关注国家、省房地产调控政策,探索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预售建设形象进度、公积金贷款、容积率奖励等政策。

(三)进一步推动钢结构住宅发展。落实钢结构商品住宅建设形象进度优先核定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建工业〔2019〕2号)第五点第二款“对于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商品住宅试点项目,在形象进度鉴证时,允许将相应钢结构竖向构件生产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视同形象进度予以核对”,目前各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时,各区住建局已按该标准核对形象进度。下一步市建委将继续推进钢结构住宅试点,推动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组团式钢结构建造,市房管局持续关注国家、省房地产调控政策,及时调整钢结构住宅降低首付比例等优惠政策,引导房产开发、设计、施工企业对钢结构住宅体系的深度系统研究、产品升级变革。

感谢贵社对我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市建筑业管理站  莫良燕

联系电话:88035230      传真:85254119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