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关于调整更新杭州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3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字体: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队伍建设,根据《杭州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进行调整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截止。

    二、专家资格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参与并能够胜任专家论证工作;

    (六)热心本项工作,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三、专家专业分类

    请按以下专业进行分类登记填写,精通多个专业的专家可同时登记多个专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

    (一)深基坑工程(含塔吊基础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七)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含吊篮);

    (八)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九)人工挖孔桩工程;

    (十)水下作业工程;

    (十一)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十二)盾构工程;

    (十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十四)其他。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专家资格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填写《杭州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申请表》(附件1)。后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原专家库内专家如希望继续聘任的,仍须重新填写《申请表》,并在危大平台专家信息中心及时更新技术职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除已退休人员外,《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章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申报,并填写《杭州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申请汇总表》(附件2)。

    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人数不超过3人(特级企业不超过5人),申报人员原则上是从事工程技术管理的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或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等人员。

    (三)市建委将组织对专家资格进行核查,择优选聘,经公示无异后发文公布,并向专家颁发聘书。

    五、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汇总后将申请表、汇总表原件及电子文档,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送杭州市建筑业协会,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谢逸敏、周奕    联系电话:0571-87012114

    电子文档接收邮箱:546116277@qq.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60号长城大厦17楼1721室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杭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2.杭州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申请汇总表.xls

    关于调整更新杭州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