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政策问答

时间:2024-01-25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施行时间?

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二、住宅质量保险试点适用哪些项目?

杭州市域范围内新建保障房工程应依照该办法推行住宅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同时鼓励新建商品房工程依照本办法积极开展住宅质量保险试点工作。

三、住宅质量保险涵盖哪些责任范围,保险期限如何?

住宅质量保险范围涵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围护结构保温层破损脱落、防水工程、装修工程、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等。保险期限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消费者保护有关规定设置,覆盖保修期限。

四、住宅质量保险费用如何列支?

投保住宅质量保险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概预算其他费用中列明该保险费,计入开发建设成本。

五、住宅质量保险保费如何计算?

保险费计算基数为承揽工程的签约合同价,具体保险费率应由建设单位和保险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工程风险及技术复杂程度、参建主体资质及诚信情况、风险管理要求、历史理赔数据等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六、购买了住宅质量保险后是否需要缴纳物业保修金?

投保住宅质量保险的项目,可以凭保险保单免予缴纳物业保修金。

七、如楼盘项目已购买住宅质量保险,小区业主如何获取保险信息?

如住宅工程项目已购买住宅质量保险,建设单位应要求承保的保险公司编制《住宅质量保险告知书》,在业主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交付业主。该《告知书》内容应包括保险范围、保险期限、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理赔流程、负责保险理赔工作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业主的通知义务等,发生理赔时方便业主办理相关事务。

八、如业主因质量原因影响其房屋使用,如何快速理赔?

建设单位在购买住宅质量保险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制定《保险理赔应急预案》,明确保险理赔应急预案启动的具体情形、应急流程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并规定对于影响基本生活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后,依据应急预案先行组织维修,尽可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九、住宅质量保险理赔维修效果如何保障?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质量缺陷履行维修,维修效果由保险公司负责,同一部位的同一维修项目,给予180天的维修质保期,该维修质保期不受保单到期终止等因素的影响。

十、该办法的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解读人:市建委建筑工程监管处  电话:85254262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审改办〔2023〕4号).pdf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政策问答

时间:2024-01-25 浏览次数:

一、《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施行时间?

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二、住宅质量保险试点适用哪些项目?

杭州市域范围内新建保障房工程应依照该办法推行住宅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同时鼓励新建商品房工程依照本办法积极开展住宅质量保险试点工作。

三、住宅质量保险涵盖哪些责任范围,保险期限如何?

住宅质量保险范围涵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围护结构保温层破损脱落、防水工程、装修工程、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等。保险期限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消费者保护有关规定设置,覆盖保修期限。

四、住宅质量保险费用如何列支?

投保住宅质量保险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概预算其他费用中列明该保险费,计入开发建设成本。

五、住宅质量保险保费如何计算?

保险费计算基数为承揽工程的签约合同价,具体保险费率应由建设单位和保险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工程风险及技术复杂程度、参建主体资质及诚信情况、风险管理要求、历史理赔数据等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六、购买了住宅质量保险后是否需要缴纳物业保修金?

投保住宅质量保险的项目,可以凭保险保单免予缴纳物业保修金。

七、如楼盘项目已购买住宅质量保险,小区业主如何获取保险信息?

如住宅工程项目已购买住宅质量保险,建设单位应要求承保的保险公司编制《住宅质量保险告知书》,在业主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交付业主。该《告知书》内容应包括保险范围、保险期限、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理赔流程、负责保险理赔工作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业主的通知义务等,发生理赔时方便业主办理相关事务。

八、如业主因质量原因影响其房屋使用,如何快速理赔?

建设单位在购买住宅质量保险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制定《保险理赔应急预案》,明确保险理赔应急预案启动的具体情形、应急流程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并规定对于影响基本生活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后,依据应急预案先行组织维修,尽可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九、住宅质量保险理赔维修效果如何保障?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质量缺陷履行维修,维修效果由保险公司负责,同一部位的同一维修项目,给予180天的维修质保期,该维修质保期不受保单到期终止等因素的影响。

十、该办法的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解读人:市建委建筑工程监管处  电话:85254262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审改办〔2023〕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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