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设局,市质安监总站,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4年度杭州市申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以下简称“省优良工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之间竣(完、交)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已获得2024年度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正式文件未发,参考公示项目名单),且工程项目符合《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浙建〔2022〕4号)申报要求;
(三)未参加过往年省优良工地评审;
(四)已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优良工地模块挂牌登记。
二、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应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浙建质安函〔2024〕468号)中附件2的要求申报。
三、时间要求
(一)请各申报企业将考评申报材料(附件2)报送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处,地址:杭州市市民中心D座2411室,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联系人:马文超,85254231,逾期不再受理。
(二)市建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综合市标化优良工地评选情况择优向省建设厅推荐。
(联系人:茹瑞春,联系电话:85254096)
附件: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浙建质安函〔2024〕468号).doc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浙建质安函〔2024〕46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