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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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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实名制管理、工资分账管理等根治欠薪制度落实到位、连续两年未被欠薪立案且未纳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建筑业企业,可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缴纳的予以全额返还。请符合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的企业(附件1),携带相关申请材料(附件2)至杭州市建筑业管理站(拱墅区东新路435号)107室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返还手续。

    联系人:王工

    咨询电话:0571-88313805

    附件1:企业清单.docx

    附件2:减免申请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范本.docx

    杭州市建筑业管理站

    2024年12月18日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