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时间:2024-04-17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近日,杭州市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学习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实践,交流研讨建设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董天乐主持学习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开展全行业覆盖宣讲解读。要对照国务院营商环境改革试点评价体系,在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既要统筹谋划、协调对接,推动数据系统联通共享,也要想方设法加大惠企减负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以最优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市建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认真听取市建委行政审批处处长黄晓东从立法背景、重大意义、特色亮点等方面作的专题辅导,对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条目要求进行专项学习。

会议指出,制定实施《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更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纵深推进三个“一号工程”的必然要求。条例的出台有利于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经济活动提供更加全面、更加系统的法治保障。对于建设行业而言,优化营商环境更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点;要建立基础体制机制,夯实优化营商环境根基;要健全准入退出制度,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要完善便捷服务措施,保障企业办事简易高效;要落实增值服务理念,实现涉企服务集成供给;要强化要素保障支撑,赋能企业做大做优做强;要健全创新支持体系,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要优化开放提升举措,促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要健全尊商亲商机制,打造最优人文生态环境;要规范政策优化监管,强化营商环境法制保障。

杭州市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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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学习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实践,交流研讨建设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董天乐主持学习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开展全行业覆盖宣讲解读。要对照国务院营商环境改革试点评价体系,在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既要统筹谋划、协调对接,推动数据系统联通共享,也要想方设法加大惠企减负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以最优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市建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认真听取市建委行政审批处处长黄晓东从立法背景、重大意义、特色亮点等方面作的专题辅导,对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条目要求进行专项学习。

会议指出,制定实施《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更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纵深推进三个“一号工程”的必然要求。条例的出台有利于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经济活动提供更加全面、更加系统的法治保障。对于建设行业而言,优化营商环境更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点;要建立基础体制机制,夯实优化营商环境根基;要健全准入退出制度,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要完善便捷服务措施,保障企业办事简易高效;要落实增值服务理念,实现涉企服务集成供给;要强化要素保障支撑,赋能企业做大做优做强;要健全创新支持体系,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要优化开放提升举措,促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要健全尊商亲商机制,打造最优人文生态环境;要规范政策优化监管,强化营商环境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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