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助力项目推进换挡提速
——杭州市优化办理施工许可

时间:2024-04-18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 背景情况

为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杭州市紧盯市场关注和企业需求,围绕优化施工许可阶段各类事项的审批材料、流程,推行分类图审、全面分阶段施工许可改革等措施,对施工许可办理进行全面优化,进一步加大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度,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再提速。

二、 主要举措

(一)加快项目开工,优化施工图审查流程

一是实行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按照项目类型、规模等因素进行分类,分为免于审查、前置审查、事后审查三类。免审和后审举措有效促进了工程建设的快速推进和项目启动。差异化、精准化的审查工作,将图审资源集中于风险高、难度大的项目,更有助于对施工图文件进行全面质量检查,确保审查质量,能够合理有效地缩短审查时间。

二是施工图图审机构提前服务。针对施工图审查项目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多、图审机构确定时间较晚的情况,杭州市将图审项目申报材料简化为立项文件1项,提前确定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提高后续图审效率。建设单位立项后即可在施工图审查系统中进行项目申报,进入图审机构摇号环节确定图审机构。确定的图审机构可提前介入服务。

(二)分阶段施工许可改革再创新

一是扩展改革受益面。将分阶段施工许可适用范围由企业投资项目进一步扩展至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等“全类型”项目。同时,深化施工图分类审查改革,明确施工图免审、后置审查、前置审查三类项目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可以实行后置审查,后置审查范围由15%拓展至近60%。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系统上传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承诺书后(同前置审查相比无需获得审查合格书),即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二是细化阶段划分。针对施工图前置审查项目总体规模大、前期设计、图审所需时间长的特点,通过将施工许可阶段的划分从底板以下、底板以上2个阶段进一步细化为基坑围护、主体工程底板以下、主体工程底板以上、专项工程4个阶段,使项目开工所需具备的条件进一步简化,实现项目开工环节大幅前移。并对各阶段施工许可申请条件进行减量优化,根据各阶段施工许可所涉及的实际工程内容,减少非必要申请材料(如,对于申请基坑围护工程施工许可时,图审合格书变为非必要材料,即无需提供),有效压缩部门审查时间,此项改革举措可使项目开工时间至少提前1个月以上。

三是增强企业选择权。允许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选择施工图审查类型(前置和后置)和施工许可阶段单独或组合办理的形式。如,对于原本符合施工图免审或后置审查的项目,若建设单位有需求,允许其选择高于项目审查标准的方式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办理施工许可(免审项目可选择后置审查或前置审查、后置审查项目可选择前置审查);对于前置审查的项目,若项目占地较大或周围环境施工条件较复杂时,建设单位可先单独申请基坑围护工程施工许可,项目现场相关围护结构的施工与项目主体部分的设计、审查并联开展,使项目各阶段之间的衔接更紧凑、合理和高效。

(三)坚持“化繁为简”,优化施工许可办理

一是优化办理事项。通过部门间材料共享、告知承诺制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如,实现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3个事项“合并办”;企业申请基坑围护、主体工程底板以下部分施工许可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手续“容缺办”。

二是减少申请材料。通过整合施工许可、人防质安监手续申请表,精简施工许可填报字段,企业填报字段减少50%以上,申请材料由10份精简到平均8份。此外,建设单位申请底板以下施工图审查时,无需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仅需提交满足该阶段图审需要的技术参数和指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即可,进一步提升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效率。

三是降低填报要求。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同一事项材料由原来的需要参建各方分别提供证明材料改为建设单位一家提供。如,将《建设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及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情况书》的填报要求由原来的“各类人员分别签字、相关单位分别盖章”调整为“建设单位盖章确认”,仅此项调整,就为建设单位节省10-20天的时间。

一些建设规模大、工程内容复杂的项目,因双方协商、用印、签章等流程导致合同签订时间长。针对此问题,杭州市允许建设单位以中标通知书(或自主发包备案表)和限期签订合同的承诺说明作为“已经确定施工企业”的凭证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坚持“办管结合”,把好项目“安全关”

一是细化监管要求。对企业承诺事项做到“兑现时间明确”“完成环节明晰”“规范要求清楚”。如,对于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的工业项目,明确图审机构应在10天内出具图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在20天内通过图审,并向监督机构提供相关材料。

二是落实规范管理。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做到“有据可依”“责任清晰”。如,对取消施工图审查项目,明确以上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质量安全监督和验收的依据;对于施工图后置审查项目,明确以上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取得图审合格书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人防质量监督的依据,确保审批工作“放的开”“管得住”。

三是强化信用引导。建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档案,完善质量考评和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不履行承诺、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等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信用评价和市场引导在企业监管过程中的作用。

三、 经验启示

一是要坚持以企业减负为导向。始终贯彻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为基层减负担的理念,结合杭州自身特色,探索更多市场有关注、企业有需求的改革举措,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二是要坚持以争创一流为目标。随着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剩下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因此,必须要打破思维定势和行为惯性,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纵深推进改革。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助力项目推进换挡提速
——杭州市优化办理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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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背景情况

为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杭州市紧盯市场关注和企业需求,围绕优化施工许可阶段各类事项的审批材料、流程,推行分类图审、全面分阶段施工许可改革等措施,对施工许可办理进行全面优化,进一步加大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度,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再提速。

二、 主要举措

(一)加快项目开工,优化施工图审查流程

一是实行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按照项目类型、规模等因素进行分类,分为免于审查、前置审查、事后审查三类。免审和后审举措有效促进了工程建设的快速推进和项目启动。差异化、精准化的审查工作,将图审资源集中于风险高、难度大的项目,更有助于对施工图文件进行全面质量检查,确保审查质量,能够合理有效地缩短审查时间。

二是施工图图审机构提前服务。针对施工图审查项目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多、图审机构确定时间较晚的情况,杭州市将图审项目申报材料简化为立项文件1项,提前确定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提高后续图审效率。建设单位立项后即可在施工图审查系统中进行项目申报,进入图审机构摇号环节确定图审机构。确定的图审机构可提前介入服务。

(二)分阶段施工许可改革再创新

一是扩展改革受益面。将分阶段施工许可适用范围由企业投资项目进一步扩展至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等“全类型”项目。同时,深化施工图分类审查改革,明确施工图免审、后置审查、前置审查三类项目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可以实行后置审查,后置审查范围由15%拓展至近60%。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系统上传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承诺书后(同前置审查相比无需获得审查合格书),即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二是细化阶段划分。针对施工图前置审查项目总体规模大、前期设计、图审所需时间长的特点,通过将施工许可阶段的划分从底板以下、底板以上2个阶段进一步细化为基坑围护、主体工程底板以下、主体工程底板以上、专项工程4个阶段,使项目开工所需具备的条件进一步简化,实现项目开工环节大幅前移。并对各阶段施工许可申请条件进行减量优化,根据各阶段施工许可所涉及的实际工程内容,减少非必要申请材料(如,对于申请基坑围护工程施工许可时,图审合格书变为非必要材料,即无需提供),有效压缩部门审查时间,此项改革举措可使项目开工时间至少提前1个月以上。

三是增强企业选择权。允许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选择施工图审查类型(前置和后置)和施工许可阶段单独或组合办理的形式。如,对于原本符合施工图免审或后置审查的项目,若建设单位有需求,允许其选择高于项目审查标准的方式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办理施工许可(免审项目可选择后置审查或前置审查、后置审查项目可选择前置审查);对于前置审查的项目,若项目占地较大或周围环境施工条件较复杂时,建设单位可先单独申请基坑围护工程施工许可,项目现场相关围护结构的施工与项目主体部分的设计、审查并联开展,使项目各阶段之间的衔接更紧凑、合理和高效。

(三)坚持“化繁为简”,优化施工许可办理

一是优化办理事项。通过部门间材料共享、告知承诺制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如,实现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3个事项“合并办”;企业申请基坑围护、主体工程底板以下部分施工许可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手续“容缺办”。

二是减少申请材料。通过整合施工许可、人防质安监手续申请表,精简施工许可填报字段,企业填报字段减少50%以上,申请材料由10份精简到平均8份。此外,建设单位申请底板以下施工图审查时,无需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仅需提交满足该阶段图审需要的技术参数和指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即可,进一步提升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效率。

三是降低填报要求。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同一事项材料由原来的需要参建各方分别提供证明材料改为建设单位一家提供。如,将《建设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及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情况书》的填报要求由原来的“各类人员分别签字、相关单位分别盖章”调整为“建设单位盖章确认”,仅此项调整,就为建设单位节省10-20天的时间。

一些建设规模大、工程内容复杂的项目,因双方协商、用印、签章等流程导致合同签订时间长。针对此问题,杭州市允许建设单位以中标通知书(或自主发包备案表)和限期签订合同的承诺说明作为“已经确定施工企业”的凭证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坚持“办管结合”,把好项目“安全关”

一是细化监管要求。对企业承诺事项做到“兑现时间明确”“完成环节明晰”“规范要求清楚”。如,对于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的工业项目,明确图审机构应在10天内出具图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在20天内通过图审,并向监督机构提供相关材料。

二是落实规范管理。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做到“有据可依”“责任清晰”。如,对取消施工图审查项目,明确以上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质量安全监督和验收的依据;对于施工图后置审查项目,明确以上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取得图审合格书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人防质量监督的依据,确保审批工作“放的开”“管得住”。

三是强化信用引导。建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档案,完善质量考评和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不履行承诺、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等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信用评价和市场引导在企业监管过程中的作用。

三、 经验启示

一是要坚持以企业减负为导向。始终贯彻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为基层减负担的理念,结合杭州自身特色,探索更多市场有关注、企业有需求的改革举措,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二是要坚持以争创一流为目标。随着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剩下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因此,必须要打破思维定势和行为惯性,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纵深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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