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改革优环境 扣上住宅保险扣
——杭州签订住建部开展“三项制度”以来全国首张保单

时间:2024-04-18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宁波召开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体检、保险、养老金等)试点工作现场会,明确杭州市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8个试点城市之一。杭州市建委深入贯彻住建部、省建设厅关于探索实施工程质量保险的要求,结合落实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相关任务,积极引入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管理和事后风险补偿相结合的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机制。通过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开展质量风险交底,加强过程质量管控,引入保险理赔维修,业主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获得高效理赔维修服务,从而缓解各方纠纷,维护业主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全国先行,签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三项制度”以来首张保单。市建委广泛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并多次召集建设单位、主要大型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以及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2023年12月27日,《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正式印发,是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项制度”以来全国首个质量保险政策文件。发文当天,临平区临平政储出〔2022〕7号地块项目便签订了我市住宅工程质量保险首张保单,同时也是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项制度”以来的全国首张保单。

二、全程全保,提出住宅保修“最优”方案。引入风控管理,提升住宅工程质量。通过引入专业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在基础、主体、装饰等每个施工阶段且每个月至少开展两次过程质量检查,与监理单位一同形成工程质量的“双保险”。实施全过程服务,发挥保险专业作用。当前正在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国内其他主要城市,保险公司在项目竣工验收两年后,才开始履行保险义务。我市探索建立全过程质量保险,办法规定保险公司自住宅工程交付后3个月起介入服务,负责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并跟踪投诉处理进度,确保交付后承保响应无死角。突出民生导向,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我市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依照建设部“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费中计提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工程质量风险保障基金,用于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的维修保障,比如建设单位不积极或无法履行维修义务,可以依据基金使用细则使用保障基金先行维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替代物业保修金,发挥专业理赔维修功能。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建设单位投保工程质量保险的,可以免予交纳物业保修金。住宅工程质量保险通过涵盖物业保修金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替代物业保修金“押金”功能,引入直接面向业主的保险公司专业理赔维修功能,使得业主理赔维修更加便捷,从而缓解各方纠纷,维护业主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稳步推进,构建住宅质量保险体系。从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到简易低风险工程质量保险,再到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杭州市建委坚持系统谋划,以点及面,稳步推进,积极构建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体系。2019年在全市开展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累计投保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项目77个,保障建筑面积约510万方。自实施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以来,室内装饰装修涉及到的信访数量同比降低约30%,成效显著。2021年在全市推行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为余杭、临平、建德、桐庐等地多个简易低风险项目提供质量保险服务。杭州市建委及时总结提炼试点经验,为构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体系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下步,杭州市建委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宅开发企业等召开政策宣贯会议,在全市进一步推广,同时制定并出台包括保险合同示范文本、保险理赔机制、风险管控标准以及信息平台搭设等在内的相关配套制度。作为全国试点城市之一,杭州市建委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工程质量保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杭州样板。

试点改革优环境 扣上住宅保险扣
——杭州签订住建部开展“三项制度”以来全国首张保单

时间:2024-04-18 浏览次数:

2023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宁波召开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体检、保险、养老金等)试点工作现场会,明确杭州市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8个试点城市之一。杭州市建委深入贯彻住建部、省建设厅关于探索实施工程质量保险的要求,结合落实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相关任务,积极引入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管理和事后风险补偿相结合的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机制。通过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开展质量风险交底,加强过程质量管控,引入保险理赔维修,业主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获得高效理赔维修服务,从而缓解各方纠纷,维护业主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全国先行,签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三项制度”以来首张保单。市建委广泛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并多次召集建设单位、主要大型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以及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2023年12月27日,《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正式印发,是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项制度”以来全国首个质量保险政策文件。发文当天,临平区临平政储出〔2022〕7号地块项目便签订了我市住宅工程质量保险首张保单,同时也是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项制度”以来的全国首张保单。

二、全程全保,提出住宅保修“最优”方案。引入风控管理,提升住宅工程质量。通过引入专业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在基础、主体、装饰等每个施工阶段且每个月至少开展两次过程质量检查,与监理单位一同形成工程质量的“双保险”。实施全过程服务,发挥保险专业作用。当前正在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国内其他主要城市,保险公司在项目竣工验收两年后,才开始履行保险义务。我市探索建立全过程质量保险,办法规定保险公司自住宅工程交付后3个月起介入服务,负责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并跟踪投诉处理进度,确保交付后承保响应无死角。突出民生导向,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我市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依照建设部“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费中计提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工程质量风险保障基金,用于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的维修保障,比如建设单位不积极或无法履行维修义务,可以依据基金使用细则使用保障基金先行维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替代物业保修金,发挥专业理赔维修功能。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建设单位投保工程质量保险的,可以免予交纳物业保修金。住宅工程质量保险通过涵盖物业保修金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替代物业保修金“押金”功能,引入直接面向业主的保险公司专业理赔维修功能,使得业主理赔维修更加便捷,从而缓解各方纠纷,维护业主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稳步推进,构建住宅质量保险体系。从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到简易低风险工程质量保险,再到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杭州市建委坚持系统谋划,以点及面,稳步推进,积极构建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体系。2019年在全市开展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累计投保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项目77个,保障建筑面积约510万方。自实施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以来,室内装饰装修涉及到的信访数量同比降低约30%,成效显著。2021年在全市推行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为余杭、临平、建德、桐庐等地多个简易低风险项目提供质量保险服务。杭州市建委及时总结提炼试点经验,为构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体系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下步,杭州市建委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宅开发企业等召开政策宣贯会议,在全市进一步推广,同时制定并出台包括保险合同示范文本、保险理赔机制、风险管控标准以及信息平台搭设等在内的相关配套制度。作为全国试点城市之一,杭州市建委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工程质量保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杭州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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