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489479/2024-000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法通知〔2024〕47号 公开日期 2024-07-12 13:49:38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JZAC16-2024-0004
政策原文 关于公布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图解 关于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图文政策解读
意见征集采纳 关于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关于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保持法制统一,提高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组织开展了+本次清理工作。

二、清理范围、内容

(一)清理范围。我委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原则。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予以废止,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

三、清理过程

在杭州市建设网公开征集社会意见(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3日)。(公开征求意见网址: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4/5/14/art_1229441690_58917828.html)公示期间,未收到书面社会意见。

同步向市相关部门,各区、县(市)住建局征求意见。

四、清理结果及注意事项

原1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拟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8件,拟废止14件,拟失效9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五、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0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解读人:高朗

联系电话:0571-85254138

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489479/2024-000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法通知〔2024〕47号 公开日期 2024-07-12 13:49:38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JZAC16-2024-0004
政策原文 关于公布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图解 关于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图文政策解读
意见征集采纳 关于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关于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保持法制统一,提高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组织开展了+本次清理工作。

二、清理范围、内容

(一)清理范围。我委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原则。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予以废止,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

三、清理过程

在杭州市建设网公开征集社会意见(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3日)。(公开征求意见网址: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4/5/14/art_1229441690_58917828.html)公示期间,未收到书面社会意见。

同步向市相关部门,各区、县(市)住建局征求意见。

四、清理结果及注意事项

原1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拟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8件,拟废止14件,拟失效9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五、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0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解读人:高朗

联系电话:0571-8525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