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24-000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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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杭建设〔2024〕85号 | 公开日期 | 2024-07-19 10:06:12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JZAC16-2024-0003 |
政策原文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 ||
政策解读 | 《关于明确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图解 | 《关于明确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图文政策解读 |
在杭州市建设网公开征集社会意见(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8日)。(公开征求意见网址: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4/6/20/art_1229441690_58917957.html),公示期间,共收到群众建议意见1条,部分采纳(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
序号 | 意见反馈单位(个人) | 意见内容 | 是否采纳 | 未采纳原因说明 |
1 | 章圣华(杭州建设网反馈) | 对农村地区原工业厂房的改扩建提高容积率方面,是否考虑按土地权证面积作为核减基数,地下停车(包含架空层)和地上三楼及以上部分不计入新征收面积,来激发本地企业家再创新创业精神,进一步增强自我造血功能,营造好“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良好氛围。 | 部分采纳 | 1.既有建筑改建征收面积增加部分配套费,已缴纳的不再重复征收。 2.地下停车和地上三楼及以上不计入新征收面积属于调整征收方式,省文件中已明确,杭州市无调整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