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监管,提高勘察设计与施工图审查质量,依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杭建法发〔2025〕88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建委实施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建法发〔2025〕151号),市建委即日起启动2025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0日在“浙江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杭州)”(以下简称“图审系统”)中完成施工图审查或免审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检查组织和形式
本次检查由市建委行政审批处(设计管理处)牵头,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配合实施,同时组织第三方机构专业力量进行技术支持。
检查采取线上检查方式,受检项目在图审系统中随机抽取。
三、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7月底前)
市建委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下发检查通知,抽取受检项目,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受检项目勘察设计单位。
2.企业自查阶段(8月15日前)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对已按审查或备案要求上传系统的勘察设计成果及材料进行自查,及时对系统材料进行补充完善。重点自查地勘报告及相关材料、重大变更联系单(免审项目设计变更联系单)及计算书等。
3.检查阶段(9月底前)
市建委组织专业力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按照检查内容及要点,对受检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及材料进行线上检查。
4.复核阶段(10月底前)
对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项目,市建委将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进行复核。
5.处理阶段(11月底前)
市建委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或将有关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情况、按有关法规与程序要求对施工图进行修改(设计变更)情况,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情况。
具体检查要点与内容详见附件检查要点与内容表。
五、工作要求
1.及时做好准备
本次检查方式主要为线上检查,各相关单位如需补充上传设计变更等材料,请务必于8月15日前经建设单位将材料上传至图审系统,逾期则不再视同项目成果材料。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市建委将按规范程序进一步调查核实,请相关单位认真准备,积极配合。
2.严肃纪律要求
本次检查旨在加强行业监管、提升质量意识。各受检单位要以诚信负责的态度配合检查,不得弄虚作假、违规请托和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检查人员要严格标准、统一尺度,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泄露信息和谋取私利。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工 0571-85085052;张工 0571-85085185)
附件: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