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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杭州市本级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0-12-25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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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审计局:

    转来“杭州市本级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杭审投调报〔2020〕21号)已收悉,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布置相关处室、单位进行专题研究,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反馈如下:

    一、主要举措

    1、统一认识,全面落实。近年来,我委一直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项目决(结)决算项目工作,2018年对城建计划项目超估、超概情况、完工项目决(结)算进度情况开展全面梳理,制定了“城建项目决(结)算两年行动计划”,建立以委主要领导挂帅,市各相关部门、委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与的市建委城建项目决(结)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力、物力、财力、领导精力“四集中”,全面推进完工项目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工作。

    2、完善制度,合力推进。建立工作例会、专题协调、信息通报、督察考核等工作机制,有力推进决算、结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督查推进决算、结算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3、主动协调,克难攻坚。主动与发改、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对接沟通调估调概、决(结)算审批等具体事宜,争取部门的最大支持,以创新思维和担当精神加快各类问题的解决,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完成。

    二、整改成效

    根据“谁立项,谁负责”的原则,审计报告提出的20个实际投资额超过概算10%以上或超过金额在2000万以上项目中,涉及我委的项目17个,至目前16个项目已完成概算调整,剩余德胜路工程概算调整已在编制中,计划年内完成。

    58个概算超过投资估算10%以上或超过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项目中,涉及我委的项目53个,在市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至目前已有46个项目完成了估算调整工作,另有萍水路、新塘路道路整治、建国路道路整治、萍水东路、清泰街道路整治、天鹤路一期、相埠路等7个项目概算超估算。由于目前我市政府政府项目估算调整体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发生变化,原则上概算批复后项目投资估算不再调整。考虑到上述项目都已完工多年,且财务决算上报金额未超概算,建议纳入整改完成。

    164个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但尚未完成工程价款结算项目中,涉及我委的项目24个。至目前2017年底前完工的14个项目中9个完成所有子项工程价款结算批复、5个项目都仅剩1个配套子项均已在审核中,计划年内完成批复;2018年以后完工的10个项目已经完成包括主体工程在内的大部分子项工程价款结算,剩余的工程子项大多2020年完成移交,近期均在抓紧结算中。

    652个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但尚未完成财务竣工决算的项目中,涉及我委的项目170个。至目前5个项目已完成财务决算批复,110个项目财务决算已委托中介审核,46个项目已完成财务决算编制。另有省府路过街设施、吉鸿路、凤凰山东路等9个项目因工程重启、新增建设内容、征迁安置未完成等原因,项目状态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完工项目范畴,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开展财务决算。

    总体看,目前涉及我委的相关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举一反三,规范长效管理

    1、严把概算批复、做好投资管理。一方面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限额设计的要求编制概算,概算审核时也严格按照可研投资、初步设计方案、相关定额标准把好审核关。另一方面督促各建设单位认真对照《政府投资条例》、《杭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办法》、《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设计、勘察等前期管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工程变更,避免发生不必要和理由不充分的变更事项,切实规范工程实施和变更流程,严控投资超概算。

    2、严抓决算上报、推进决算批复。一方面要求各建设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要求,加强新完工项目的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工作,确保后续决算申报规范高效。另一方面紧紧围绕财务决算批复,通过市财务决算工作推进专班平台、日常工作例会等形式,会同市财政局及时协调处理决算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全力加快财务决算批复进度。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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