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建消发〔2020〕289号
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住建局、市勘设协、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消防改革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住建部于2020年4月1日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并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为落实《暂行规定》中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工作,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疑难问题,我委研究编制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指南》(试行),经组织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等各专业相关技术专家审查论证,并报市政府同意,本指南拟于2020年9月15日起开始施行,相应的表式同步在施工图联审系统中进行调整,请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若有不明事宜,请与市建委消防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8187302。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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