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收集采纳
索引号 002489479/2021-002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工发〔2021〕384号 公开日期 2021-12-17 11:55:38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21-0009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解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政策图片解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汇总表

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在杭州建设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网址: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1/11/15/art_1692623_58915218.html)。


序号

部门单位

建议内容

采纳情况

1

萧山区住建局

建议取消第五条(参保及理赔要求)第5点,安全生产责任险应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放;

解释说明。依据浙江省七部门文件以及市安委办实施方案执行。

2

萧山区住建局

修改第六条(保险服务)第1点,“服务费为安责险保费的30%”鉴于从我区三年多的实施来看,今后安责险的服务向数智化方向发展是趋势,建议修改为“服务费不少于安责险保费的30%”;

采纳

3

萧山区住建局

修改第七条(工作要点)第2点,建议安全监督机构定期对安责险投保及服务情况进行管理。

采纳

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1.第五条第 5 点:

意见:一个共保体运行不利于市场化竞争,服务质量没有对比,此条容易造成误解,区县因此不再推荐其他保险公司,误以为只能选择市应急管理局安责险共保体进行投保。是否可保留原有属地经过正规流程比选确立的共保体继续服务。

解释说明。依据浙江省七部门文件以及市安委办实施方案执行。

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2.第五条理赔要求:

原文:对于事故性质界定明确的理赔要求,承保机构不得将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事故证明作为必要的赔付条件。意见:如增加该特别约定,发生非生产安全事故的索赔,将会存在争议。

建议:删除。

解释说明。施工现场发生任何事故均不得将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事故证明作为必要的赔付条件。

 

6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3.第六点第 2 条中提到:

意见:按以上要求每个工程每年需进行 12 次服务及回访, 四次风险分析报告,1 次演练及培训。对于省级、国家级重点工程及保障类项目是很有必要的,但其他工程项目一年开工时间一般为 9 个月-10 个月。根据参考费率表测算,如:3-6 个月的工程,造价 500 万的一般风险工程保费为 11600 元,应计提预防费为 11600*30%=3480 元,设定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所计提的预防费不足以支撑此项服务的支出。

建议:保险服务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的级别划分重点和一般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检查频次;市政工程可根据工程造价划分检查项目及频次,对于危险源相对较少的市政工程项目可根据建设单位需求进行差异化服务;或房建工程根据工程面积划分检查项目及检查频次。项目服务费用的支出以保费的 30%为限,设定量化服务内容。

采纳。建议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全培训教育或应急救援演练等每年至少举办1次。

7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4.第六点第 4 条:

原文:“承保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在开展现场服务过程中,对检查发现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及建议,告知预警信息,并应会同投保单位会议协商制定风险控制方案,确定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组织、方法、措施和时间。”

意见:因第三方机构无执法权,可以出具整改意见及建议报告,但无法做到会同投保单位确定消除隐患时间等具体操作事项。

建议:更改为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及建议,告知预警信息,并应会同投保单位会议协商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同时抄送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督促协助施工单位确定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组织、方法、措施和时间,对于拒不整改的报属地监管部门视风险等级高低对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

采纳

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建议:希望明确一般事故和较大以上级别事故的区分原则。

 

采纳。保险费率和浮动系数以保险公司公布为准。

9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议调整赔付数据浮动系数

保本微利原则。以A 工程为例,如赔付率低于 20%,剔除保险公司固定、运营成本 20%,计提 30%预防服务费,该项目毛利高于 30%。低于30%以下的毛利才能契合宣传的保本微利原则,利于营商环境。

采纳。保险费率和浮动系数以保险公司公布为准。

1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为规范市场,避免个别保险公司通过缩减保障内容,降低保障额度,进而降低收费的方式吸引企业单位投保安责险。建议设立最低保障额度从而规范市场行为。因此建议修改为:保障范围应包括从业人员、第三者责任及其他有关费用等部分,具体包括……,并明确各项保障内容最低保障金额。

采纳。保障额度以保险公司公布为准。

1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征询意见“四、保险内容第4点费率确定:保险参考费率详见附件,具体以保险公司公布的费率为准……”

基于此,建议设定最低费率或统一费率以保证三方服务质量,维持服务标准在同一水平。

解释说明。保险费率和浮动系数以保险公司公布为准。

1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根据萧山地区、原江干地区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开展情况来看,每月1次现场隐患排查,每季度1次生产风险分析,频度要求无法做到,建议调整为:

1)“生产安全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每月不少于1次全覆盖”,建议修改为“生产安全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覆盖”。

2)“过程评估报告应在每月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建议修改为“过程评估报告应在每月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采纳。建议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全培训教育或应急救援演练等每年至少举办1次。

1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附件2《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考费率表》中浮动系数的系数1“事故预防服务评分系数”中的红、橙、黄、蓝风险等级评级标准希望能随费率表明确,目前没有解释确定标准。

采纳。保险费率和浮动系数以保险公司公布为准。

 

 



征求意见收集采纳
索引号 002489479/2021-002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工发〔2021〕384号 公开日期 2021-12-17 11:55:38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21-0009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解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政策图片解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汇总表

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在杭州建设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网址: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1/11/15/art_1692623_58915218.html)。


序号

部门单位

建议内容

采纳情况

1

萧山区住建局

建议取消第五条(参保及理赔要求)第5点,安全生产责任险应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放;

解释说明。依据浙江省七部门文件以及市安委办实施方案执行。

2

萧山区住建局

修改第六条(保险服务)第1点,“服务费为安责险保费的30%”鉴于从我区三年多的实施来看,今后安责险的服务向数智化方向发展是趋势,建议修改为“服务费不少于安责险保费的30%”;

采纳

3

萧山区住建局

修改第七条(工作要点)第2点,建议安全监督机构定期对安责险投保及服务情况进行管理。

采纳

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1.第五条第 5 点:

意见:一个共保体运行不利于市场化竞争,服务质量没有对比,此条容易造成误解,区县因此不再推荐其他保险公司,误以为只能选择市应急管理局安责险共保体进行投保。是否可保留原有属地经过正规流程比选确立的共保体继续服务。

解释说明。依据浙江省七部门文件以及市安委办实施方案执行。

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2.第五条理赔要求:

原文:对于事故性质界定明确的理赔要求,承保机构不得将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事故证明作为必要的赔付条件。意见:如增加该特别约定,发生非生产安全事故的索赔,将会存在争议。

建议:删除。

解释说明。施工现场发生任何事故均不得将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事故证明作为必要的赔付条件。

 

6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3.第六点第 2 条中提到:

意见:按以上要求每个工程每年需进行 12 次服务及回访, 四次风险分析报告,1 次演练及培训。对于省级、国家级重点工程及保障类项目是很有必要的,但其他工程项目一年开工时间一般为 9 个月-10 个月。根据参考费率表测算,如:3-6 个月的工程,造价 500 万的一般风险工程保费为 11600 元,应计提预防费为 11600*30%=3480 元,设定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所计提的预防费不足以支撑此项服务的支出。

建议:保险服务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的级别划分重点和一般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检查频次;市政工程可根据工程造价划分检查项目及频次,对于危险源相对较少的市政工程项目可根据建设单位需求进行差异化服务;或房建工程根据工程面积划分检查项目及检查频次。项目服务费用的支出以保费的 30%为限,设定量化服务内容。

采纳。建议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全培训教育或应急救援演练等每年至少举办1次。

7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4.第六点第 4 条:

原文:“承保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在开展现场服务过程中,对检查发现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及建议,告知预警信息,并应会同投保单位会议协商制定风险控制方案,确定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组织、方法、措施和时间。”

意见:因第三方机构无执法权,可以出具整改意见及建议报告,但无法做到会同投保单位确定消除隐患时间等具体操作事项。

建议:更改为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及建议,告知预警信息,并应会同投保单位会议协商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同时抄送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督促协助施工单位确定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组织、方法、措施和时间,对于拒不整改的报属地监管部门视风险等级高低对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

采纳

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建议:希望明确一般事故和较大以上级别事故的区分原则。

 

采纳。保险费率和浮动系数以保险公司公布为准。

9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议调整赔付数据浮动系数

保本微利原则。以A 工程为例,如赔付率低于 20%,剔除保险公司固定、运营成本 20%,计提 30%预防服务费,该项目毛利高于 30%。低于30%以下的毛利才能契合宣传的保本微利原则,利于营商环境。

采纳。保险费率和浮动系数以保险公司公布为准。

1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为规范市场,避免个别保险公司通过缩减保障内容,降低保障额度,进而降低收费的方式吸引企业单位投保安责险。建议设立最低保障额度从而规范市场行为。因此建议修改为:保障范围应包括从业人员、第三者责任及其他有关费用等部分,具体包括……,并明确各项保障内容最低保障金额。

采纳。保障额度以保险公司公布为准。

1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征询意见“四、保险内容第4点费率确定:保险参考费率详见附件,具体以保险公司公布的费率为准……”

基于此,建议设定最低费率或统一费率以保证三方服务质量,维持服务标准在同一水平。

解释说明。保险费率和浮动系数以保险公司公布为准。

1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根据萧山地区、原江干地区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开展情况来看,每月1次现场隐患排查,每季度1次生产风险分析,频度要求无法做到,建议调整为:

1)“生产安全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每月不少于1次全覆盖”,建议修改为“生产安全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覆盖”。

2)“过程评估报告应在每月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建议修改为“过程评估报告应在每月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采纳。建议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全培训教育或应急救援演练等每年至少举办1次。

1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附件2《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考费率表》中浮动系数的系数1“事故预防服务评分系数”中的红、橙、黄、蓝风险等级评级标准希望能随费率表明确,目前没有解释确定标准。

采纳。保险费率和浮动系数以保险公司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