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791/2025-10104097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办议〔2025〕44号 成文日期 2025-10-14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萧山39号建议的答复

任妙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杭州市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建议》(萧山39号)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建筑业发展政策、改进建筑行业管理服务工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加大对本地建筑企业承揽本市大型基建项目的扶持力度,提高民营建筑企业中标机会。

我市深化招投标治理改革,致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破除隐性壁垒。严格执行招投标“七个不准”规定和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组织开展房建市政领域招投标政策文件清理,坚决消除“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等隐性壁垒。二是改革制度规则。全面应用省建设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稳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和“联合体投标”试点,优化评标规则,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三是净化市场环境。认真做好省招投标智慧预警监管监督系统交办的预警信息核查处置,聚力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挂靠专项整治行动,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确保国企民企“一视同仁”。

2

加大对民营建筑企业“信用分”的扶持力度。

优化信用评价标准,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氛围。一是在省内率先执行省建设厅印发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将省建设厅平台上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我市招投标活动挂钩。二是贡献信用评价“杭州方案”。积极参与省版信用评价标准历次修订,主动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言献策,根据行业发展实际,优化调整良好信用加分类别和分值,争取保留市、区两级表彰奖励加分类别,提高部分加分条款分值。三是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将信用评价结果与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日常监督检查、激励性评价等挂钩,对信用评级较高的施工企业,在日常监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降低工程各类保证金比例或者免缴保证金。

3

制定完善合同履约监督机制,保障民营建筑企业合法权益。

多措并举惠企减负,切实保障民营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一是积极推动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缴纳工作。2024年我市在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两个方面,分别为企业释放流动资金149.04亿元、3.25亿元,大幅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下步计划针对信用等级为A的企业,可以免缴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二是组织开展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及时跟进企业被拖欠账款化解进展,做到“应清尽清、应清快清”。三是研究破解结算难题。一方面,市建委积极参与制定省建设厅牵头起草的《关于在全省房建市政工程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意见》,该文件已于7月底正式印发。另一方面,市建委聚焦工程款拖欠、结算滞后等痛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对策措施,近期计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杭州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通知》。该文件从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结算行为、优化结算方式等维度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对结算资料的报送、审核时限作出明确,超过合同约定的结算审核时间,应出具无争议价款结算报告;强化变更(索赔)签证管理要求,明确无价材料签证时间最迟完成时间;优化结算方式,推行过程结算;完善结算争议解决机制,构建调解、争议评审、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以制度创新破难题、以流程优化疏堵点,全力推动工程结算提质增效。


感谢您对建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单位门户网站(https://cxjw.hangzhou.gov.cn),了解建筑业行业管理、招标投标、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建议提案
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791/2025-10104097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办议〔2025〕44号 成文日期 2025-10-14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萧山39号建议的答复

任妙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杭州市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建议》(萧山39号)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建筑业发展政策、改进建筑行业管理服务工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加大对本地建筑企业承揽本市大型基建项目的扶持力度,提高民营建筑企业中标机会。

我市深化招投标治理改革,致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破除隐性壁垒。严格执行招投标“七个不准”规定和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组织开展房建市政领域招投标政策文件清理,坚决消除“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等隐性壁垒。二是改革制度规则。全面应用省建设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稳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和“联合体投标”试点,优化评标规则,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三是净化市场环境。认真做好省招投标智慧预警监管监督系统交办的预警信息核查处置,聚力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挂靠专项整治行动,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确保国企民企“一视同仁”。

2

加大对民营建筑企业“信用分”的扶持力度。

优化信用评价标准,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氛围。一是在省内率先执行省建设厅印发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将省建设厅平台上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我市招投标活动挂钩。二是贡献信用评价“杭州方案”。积极参与省版信用评价标准历次修订,主动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言献策,根据行业发展实际,优化调整良好信用加分类别和分值,争取保留市、区两级表彰奖励加分类别,提高部分加分条款分值。三是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将信用评价结果与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日常监督检查、激励性评价等挂钩,对信用评级较高的施工企业,在日常监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降低工程各类保证金比例或者免缴保证金。

3

制定完善合同履约监督机制,保障民营建筑企业合法权益。

多措并举惠企减负,切实保障民营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一是积极推动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缴纳工作。2024年我市在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两个方面,分别为企业释放流动资金149.04亿元、3.25亿元,大幅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下步计划针对信用等级为A的企业,可以免缴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二是组织开展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及时跟进企业被拖欠账款化解进展,做到“应清尽清、应清快清”。三是研究破解结算难题。一方面,市建委积极参与制定省建设厅牵头起草的《关于在全省房建市政工程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意见》,该文件已于7月底正式印发。另一方面,市建委聚焦工程款拖欠、结算滞后等痛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对策措施,近期计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杭州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通知》。该文件从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结算行为、优化结算方式等维度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对结算资料的报送、审核时限作出明确,超过合同约定的结算审核时间,应出具无争议价款结算报告;强化变更(索赔)签证管理要求,明确无价材料签证时间最迟完成时间;优化结算方式,推行过程结算;完善结算争议解决机制,构建调解、争议评审、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以制度创新破难题、以流程优化疏堵点,全力推动工程结算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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