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791/2025-10104096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办提〔2025〕43号 成文日期 2025-10-14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24号提案的答复

科协、环境资源界别:

贵界别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宁静超充一张网”助力打造国际新型消费中心城市的建议》(第324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市建委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布局推进

(一)工作机制。自2016年市政府明确由市建委统筹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以来,市建委会同市经信局等市级部门成立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组,在小组统筹协调下,市区两级联动推动我市充电设施建设。根据我市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总体部署,2025年该小组工作职能整合至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推进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建委直属单位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统筹指导各区、县(市)住建局,积极引导企业推进充电设施科学布局建设,不断优化公用充电体系,以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

(二)数字赋能。市建委通过组织建设杭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提升充电设施数字化管理水平。该系统2017年4月份正式上线以来,持续接入我市建成投运的公共充电设施动静态信息,依托该系统,实时掌握我市充电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进度、运营状态等信息,实现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评估、资金发放全链条数字化管理。通过数字化手段,督促企业做好项目建设、运营和设备维护,向车主提供可靠充电服务。同时,市建委正在会同市城投停车大脑公司,开展停车-充电一体化用户侧应用开发工作,探索为车主提供实时停车和充电信息的便利举措。

(三)政企合作。2021年,我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头部企业牵头,成立杭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产业协会,该协会致力于推动充电设施产业的发展。市建委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在充电设施政策修订、规划编制、课题研究过程中广泛征求协会和企业意见。通过政企合作,不断提高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四)工作成效。通过市区两级部门联动、加强政企合作、数字赋能等有效工作举措,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市累计建成各类充电设施43.5万个,位居全省首位,全国主要城市前列,其中自用充电设施38.7万个,公共充电设施4.8万个,实现主城区公共充电9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全覆盖、乡镇全覆盖,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的公共充电网络。

二、关于具体实施方案

(一)编制专项规划。市建委于2024年组织开展《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结合最新的停车设施、电力等相关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城乡发展状况、车辆密度、电网负荷能力等因素,优先在高速服务区、交通枢纽、物流园区等场景规划大功率充电设施,构建以城市、高速公路为依托,并从城市逐步向乡村扩展,最终形成城、乡、路融合发展的大功率充电网络。对较大规模的规划中心站、卫星站,《规划》均提出预留建设大功率超充设施的要求。目前,该规划成果稿已经通过专家评审。

(二)健全政策体系。2023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杭政办函〔2023〕75号),文件明确了我市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要求和部门职责,并鼓励企业在充电设施建设时采用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等新技术。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建设水平,市建委正在制定《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指南》,指南明确了充电设施设计、事前备案、施工和竣工验收、项目变更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已初步征求部门和社会意见。

(三)加强资金支持。2023年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奖励补贴资金分配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引导扶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依规建设,优化公共充电设施布局,提升服务水平,有力推动了我市公共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并对采用大功率、光储充一体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大功率充电等新技术应用。

(四)强化要素保障。一是电力保障,供电部门根据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并提高配套电力容量,为配套充电设施尤其是大功率超充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电力保障。二是建设场地保障。积极统筹规划、充分挖潜,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场地资源供给力度,不断增大充电网络覆盖面。

(五)鼓励国企参与。在我市充电设施发展起步阶段,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即先行在我市具备条件的既有公共停车场开展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起到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我市已形成了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西湖电子集团、市能源集团等市属国企,上城区市政集团、临平区凯通新能源公司等区级国企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同时国企积极在大功率充电领域开展项目建设,如西湖电子集团和市能源集团分别在庆隆充电广场和火车东站建设了超充站,满足用户快速充电需求。下一步我市将持续鼓励并支持国有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的新模式,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在重点场景建设超充站和光储超充一体化站,推进充电设施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感谢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单位门户网站(http://cxjw.hangzhou.gov.cn)了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建议提案
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791/2025-10104096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办提〔2025〕43号 成文日期 2025-10-14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24号提案的答复

科协、环境资源界别:

贵界别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宁静超充一张网”助力打造国际新型消费中心城市的建议》(第324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市建委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布局推进

(一)工作机制。自2016年市政府明确由市建委统筹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以来,市建委会同市经信局等市级部门成立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组,在小组统筹协调下,市区两级联动推动我市充电设施建设。根据我市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总体部署,2025年该小组工作职能整合至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推进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建委直属单位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统筹指导各区、县(市)住建局,积极引导企业推进充电设施科学布局建设,不断优化公用充电体系,以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

(二)数字赋能。市建委通过组织建设杭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提升充电设施数字化管理水平。该系统2017年4月份正式上线以来,持续接入我市建成投运的公共充电设施动静态信息,依托该系统,实时掌握我市充电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进度、运营状态等信息,实现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评估、资金发放全链条数字化管理。通过数字化手段,督促企业做好项目建设、运营和设备维护,向车主提供可靠充电服务。同时,市建委正在会同市城投停车大脑公司,开展停车-充电一体化用户侧应用开发工作,探索为车主提供实时停车和充电信息的便利举措。

(三)政企合作。2021年,我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头部企业牵头,成立杭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产业协会,该协会致力于推动充电设施产业的发展。市建委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在充电设施政策修订、规划编制、课题研究过程中广泛征求协会和企业意见。通过政企合作,不断提高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四)工作成效。通过市区两级部门联动、加强政企合作、数字赋能等有效工作举措,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市累计建成各类充电设施43.5万个,位居全省首位,全国主要城市前列,其中自用充电设施38.7万个,公共充电设施4.8万个,实现主城区公共充电9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全覆盖、乡镇全覆盖,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的公共充电网络。

二、关于具体实施方案

(一)编制专项规划。市建委于2024年组织开展《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结合最新的停车设施、电力等相关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城乡发展状况、车辆密度、电网负荷能力等因素,优先在高速服务区、交通枢纽、物流园区等场景规划大功率充电设施,构建以城市、高速公路为依托,并从城市逐步向乡村扩展,最终形成城、乡、路融合发展的大功率充电网络。对较大规模的规划中心站、卫星站,《规划》均提出预留建设大功率超充设施的要求。目前,该规划成果稿已经通过专家评审。

(二)健全政策体系。2023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杭政办函〔2023〕75号),文件明确了我市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要求和部门职责,并鼓励企业在充电设施建设时采用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等新技术。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建设水平,市建委正在制定《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指南》,指南明确了充电设施设计、事前备案、施工和竣工验收、项目变更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已初步征求部门和社会意见。

(三)加强资金支持。2023年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奖励补贴资金分配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引导扶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依规建设,优化公共充电设施布局,提升服务水平,有力推动了我市公共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并对采用大功率、光储充一体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大功率充电等新技术应用。

(四)强化要素保障。一是电力保障,供电部门根据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并提高配套电力容量,为配套充电设施尤其是大功率超充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电力保障。二是建设场地保障。积极统筹规划、充分挖潜,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场地资源供给力度,不断增大充电网络覆盖面。

(五)鼓励国企参与。在我市充电设施发展起步阶段,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即先行在我市具备条件的既有公共停车场开展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起到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我市已形成了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西湖电子集团、市能源集团等市属国企,上城区市政集团、临平区凯通新能源公司等区级国企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同时国企积极在大功率充电领域开展项目建设,如西湖电子集团和市能源集团分别在庆隆充电广场和火车东站建设了超充站,满足用户快速充电需求。下一步我市将持续鼓励并支持国有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的新模式,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在重点场景建设超充站和光储超充一体化站,推进充电设施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感谢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单位门户网站(http://cxjw.hangzhou.gov.cn)了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