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000024894791/2025-10104400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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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杭建办提〔2025〕44号 | 成文日期 | 2025-11-18 |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郎晓波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破解我市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难”“充电贵”的建议》(第97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同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住保房管局会办,积极推动方案各项工作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我委牵头成立了由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住保房管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提案办理工作小组,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为提案办理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细化制定办理方案。在深入研究提案建议基础上,我委牵头拟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该方案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后,报丁狄刚副市长审定同意。
(三)有序推进任务落实。各相关单位对照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协同推进。10月组织召开了办理工作专题推进会,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赴金华实地调研老旧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建设管理模式。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凝聚党建合力,打通老旧小区充电“最后一公里”的建议。
一是全面摸排底数。摸清底数是扎实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的基础,因此我委对全市2192个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分布情况开展全面摸排。截至2024年底,全市老旧小区内部及周边已设置1321个公共充电站、1.89万个充电设施,实现了城市老旧小区9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基本满足新能源车主就近充电需求。
二是强化规划先行。我委牵头组织编制了《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该规划立足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城市发展、人口分布及产业布局的最新要求,充分衔接综合交通、停车、电力等专项规划,对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产业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判,明确了我市充电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布局原则和实施路径,为后续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目前,规划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文本内容已基本完善,拟按程序开展社会公示等相关工作。
三是坚持项目带动。我委坚持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项目清单,整体考虑电力容量、可用空间等因素,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在居民意愿强烈的小区同步推进建设。今年已结合居民意愿,在1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增建公共充电设施265个,实现公共充电设施“愿纳尽纳”。
(二)关于提升有效供给,破解“充电难”“充电贵”的建议。
一是打造示范项目引领。在加强老旧小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的同时,我委会同协办单位借鉴“朝晖模式”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服务公司等国有企业优势,在既有小区探索推动公共充电设施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统建统营”模式。截至10月底,今年全市已在小河佳苑、春波南苑等小区建成42个示范公共充电站(948个充电设施),还有26个站点484个充电设施处于在建或待开工状态。这些公共充电站的建成投运进一步加强了住宅小区公共充电设施网络密度,有效提升居民获得感。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聚力。市住保房管局依托《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确立社区、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三方协同议事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在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成为凝聚多方合力、破解老旧小区“充电难”的有效抓手。如针对上城区紫阳街道充电桩建设中的接电难题,通过“党建联建”主题活动,促成街道、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与运营企业就电网接入、电表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推动项目实施落地。
三是积极拓展建设空间。内部空间和电力容量不足、邻避效应突出、居民意愿不统一是制约老旧小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的主要因素。为此,我委积极推动“内外结合、向外拓展”,探索利用小区周边公共停车场、闲置地块及道路泊位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公共充电站。例如,温州路社区共有居民2300余户,但车位仅500余个,内部已无拓展空间,通过在周边的新昌路路侧公共泊位建设10个公共充电桩,有效满足居民就近充电需求。
(三)关于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杜绝安全隐患的建议。
一是厘清各方职责。充电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涉及产品质量、建设运营、消防安全等多个责任主体、多个监管部门。为进一步厘清各方职责,市安委办会同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和场地提供方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城乡建设、住保房管、消防救援、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工作分工,构建权责清晰的安全监管体系。
二是汇聚多方合力。我委督促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加强建设过程的安全管理,提升充电设施实时状态监测和异常预警技术防范水平。市住保房管局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压实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充电行为。街道、社区落实属地协调与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平台纽带作用。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物业、运营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宣传手册等多元渠道,广泛开展安全使用规范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的安全素养。逐步形成“企业主责、物业履职、用户自律、政府监管”的协同共管格局。
三是提升居民自治。注重发挥居民在安全管理中的自治作用,从源头和日常环节共同构筑安全防线。市住保房管局积极引导和支持社区、业委会将充电安全作为核心要求纳入小区管理规约,通过居民自治、邻里互助的方式,共同维护充电环境秩序。街道、社区积极邀请居民代表参与充电设施从规划、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
(四)关于健全基建和制度保障,促进高效持续利用的建议。
一是规范管理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强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类充电设施在方案设计、事前备案(报建)、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建设阶段的具体要求与流程,为个人、单位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依规建设提供清晰指引,现正在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我市积极鼓励市场主体优先解决老旧小区充电难题,通过《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奖励补贴资金分配实施细则》,对在既有居民住宅小区内建设的公共充电桩给予更高的建设补贴标准,且此类项目申请补贴不受企业累计建设总功率和新建项目功率容量的限制。从近两批奖补资金发放情况来看,政策成效显著,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三是破解瓶颈难题。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主动对接街道、社区,对充电需求集中但配电容量不足的小区,推广“整体加装”改造模式。通过联动物业提前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增设专用配电设施,今年已对266个存量小区完成改造,新增表位超2.7万个,实现了居民报装接电“即来即接”。同时,面向个人报装用户,通过线上渠道和流程优化,实现了“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入)报装服务。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对居民小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自用及公用充电设施,均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截至10月底,已累计覆盖全市47.8万户个人充电用户。采取“统建统营”模式的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做到对充电服务费上限作出承诺,切实降低用户充电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顶层设计,优化网络布局。进一步完善《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并按规定流程及早完成报批。同时,强化规划传导,推动项目有序落地。加快构建布局更合理、覆盖更广泛、服务更智能的高质量充电设施网络体系。
(二)围绕老旧小区,持续提升供给。把充电设施建设作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协同提升老旧小区充电设施供给。持续探索“统建统营”等多元化建设模式,拓展建设路径,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积极性,切实提升居民充电满意度。
(三)深化党建引领,完善长效机制。把“党建引领”作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有效抓手,解决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及利益协调中的具体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用户宣传引导、加强属地和部门监管,着力构建多方协同、齐抓共管的长效综合治理体系。
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单位门户网(http://cxjw.hangzhou.gov.cn),了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