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000024894791/2025-10104097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杭建办议〔2025〕29号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林殿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杭州市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促进建筑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会商市财政局,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建议在重点项目根据项目规模不同推广设计师负责制以及设计牵头的EPC模式,积极发挥设计龙头优势,通过设计优化控制建设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国内外以往落成项目经验,这两种模式在重点项目中,是以品质为导向的施工承包模式。能较好的提高项目品质,贯彻精品的思想,加快项目推进,尽早服务于周围居民。设计能从源头上控制造价,减少浪费,保证品质,建议杭州市鼓励新一轮城市建设中积极采用这些新型建设模式。 | 根据国务院、住建部、省政府文件以及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改革的有关要求,为推动杭州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品质,2021年开始,市建委牵头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发布《杭州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等“1+3”政策文件,并通过试点项目先行、联合预审等统筹工作机制、复合型人才培育等措施,稳步推动我市试点实践。后续,将根据项目不同的需求情况推进设计师负责制以及设计牵头的EPC模式,充分发挥设计龙头优势。 |
2 | 建议建设方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优化项目审计结算模式,强化过程管控,明确执行模式和细节,推动工程总承包相关政策执行不偏差。建议参考浙建建[2023]7号文的要求,按支付比例不应低于85%进行进度款支付。 | 杭州市在市本级项目招投标监管过程中已严格落实省内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管理政策,一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模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工程结算时,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如人工材料等价格要素波动、工程变更、不可抗力等),合同总价不予调整。二是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此外市建委聚焦结算争议化解,即将出台《关于推行工程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杭州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政策,通过细化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结算约定,进一步优化结算流程、规范结算行为,强化行政调解、完善争议评审机制,切实解决工程款结算难、结算慢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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