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791/2025-1010414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法发〔2025〕232号 成文日期 2025-10-14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25-0009
政策解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解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图文政策解读
意见征集采纳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经我委研究,决定废止下列文件:

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2018〕577号);

二、《关于印发〈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2019版)的通知》(杭建市发〔2019〕482号);

三、《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杭建工发〔2007〕164号)。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起施行。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经我委研究,决定废止下列文件:

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2018〕577号);

二、《关于印发〈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2019版)的通知》(杭建市发〔2019〕482号);

三、《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杭建工发〔2007〕164号)。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起施行。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