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 索引号 | 113301000024894791/2025-10104142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杭建法发〔2025〕232号 | 公开日期 | 2025-10-27 |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
| 政策解读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 ||
| 图解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图文政策解读 | ||
| 意见征集采纳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经我委研究,决定废止下列文件:
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2018〕577号);
二、《关于印发〈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2019版)的通知》(杭建市发〔2019〕482号);
三、《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杭建工发〔2007〕164号)。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起施行。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