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000024894791/2025-10104142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杭建法发〔2025〕232号 | 公开日期 | 2025-10-27 |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
| 政策原文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 政策解读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 ||
| 图解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建市发〔2018〕577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图文政策解读 | ||
2025年9月22日至9月30日,在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网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4593.html),收到1条反馈意见。经认真分析研究,未采纳。
意见汇总表 | ||||
序号 | 来源 | 意见 | 是否采纳 | 理由 |
1 | 社会意见 | 2023年04月28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落实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信用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应该废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生老病死,个人原因更换工作,更换管理人员不应该扣企业信用分,建设合同有约定更换要求。 | 未采纳 | 此次废止针对市建委制发的杭建市发〔2018〕577号文件和杭建市发〔2019〕482号文件,《关于落实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信用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不是以本次废止的两份文件作为依据的。后续,将根据省建设厅出台的信用评价政策文件予以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