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收集采纳
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791/2026-10106188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工〔2026〕64号 成文日期 2026-03-30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26-0005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管理的通知
政策解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解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公示期间,共收到建议意见7条,其中采纳4条、部分采纳0条、未采纳3条。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反馈部门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社会意见

征求稿第1页“杭州市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具有防止火焰沿外墙面蔓延的能力,应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保温芯材,保温系统其他性能指标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6.6.1条规定,建筑的外保温系统不应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征求稿要求住宅一律使用A级保温材料、同时满足推荐性省标规定,无相关上位法支撑;且会极大增加建设企业的负担,破坏营商环境。
建议修改为杭州市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具有防止火焰沿外墙面蔓延的能力,不应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保温系统其他性能指标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采纳


2

征求稿第3页“有条件的区、县(市)住建局可采用红外热像法进行辅助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根据《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试行)》3.5节规定,监督检测内容并未包含红外热像法检测空鼓等要求。另外归市级监管的房产项目基本没有,区县财政给的检测预算又与市级比较过少,缺少财政的保障,区县部门无法落实该检测规定。建议删除。

未采纳

仅是鼓励有条件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采用红外热像法等技术手段进行辅助检测,非强制性要求。目前部分区监督机构已采用红外热像法进行辅助检测

3

社会意见

征求稿第1页“杭州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具有防止火焰沿外墙面蔓延的能力,应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及以上的保温材料,保温系统其他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6.6.1条规定,建筑的外保温系统不应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征求稿要求住宅使用B1级保温材料,无相关上位法支撑。
建议修改为杭州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具有防止火焰沿外墙面蔓延的能力,不应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鼓励使用B1级及以上的保温材料,保温系统其他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采纳


4

征求稿第2页“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外墙外保温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未明确召开专家论证的时间节点、流程形式等内容。
建议修改为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外墙外保温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论证流程形式可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采纳


5

征求稿第3页“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专项施工方案制作样板墙。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对样板墙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该条表述容易产生歧义,应当明确样板墙施工的节点。
建议修改为在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后,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专项施工方案制作样板墙。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对样板墙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未采纳

免拆模保温结构一体化系统是与主体结构同步施工的,所以无法增加“在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后”。

6

征求稿第4页“有条件的区、县(市)住建局可采用红外热像法等措施进行辅助检测,检测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完成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根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五条和第七条规定,竣工验收并未有外立面红外热像检测前置条件,该条无上位法支撑。
建议修改为有条件的区、县(市)住建局可采用红外热像法等措施进行辅助检测,检测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整改。

采纳


7

社会意见

无机轻集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两者存在概念重叠。

未采纳

无机轻集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前期在我市应用量较大,为针对性强化该系统的禁限管理,文件中对其单独列明并重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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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791/2026-10106188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工〔2026〕64号 成文日期 2026-03-30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26-0005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管理的通知
政策解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解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公示期间,共收到建议意见7条,其中采纳4条、部分采纳0条、未采纳3条。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反馈部门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社会意见

征求稿第1页“杭州市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具有防止火焰沿外墙面蔓延的能力,应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保温芯材,保温系统其他性能指标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6.6.1条规定,建筑的外保温系统不应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征求稿要求住宅一律使用A级保温材料、同时满足推荐性省标规定,无相关上位法支撑;且会极大增加建设企业的负担,破坏营商环境。
建议修改为杭州市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具有防止火焰沿外墙面蔓延的能力,不应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保温系统其他性能指标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采纳


2

征求稿第3页“有条件的区、县(市)住建局可采用红外热像法进行辅助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根据《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试行)》3.5节规定,监督检测内容并未包含红外热像法检测空鼓等要求。另外归市级监管的房产项目基本没有,区县财政给的检测预算又与市级比较过少,缺少财政的保障,区县部门无法落实该检测规定。建议删除。

未采纳

仅是鼓励有条件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采用红外热像法等技术手段进行辅助检测,非强制性要求。目前部分区监督机构已采用红外热像法进行辅助检测

3

社会意见

征求稿第1页“杭州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具有防止火焰沿外墙面蔓延的能力,应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及以上的保温材料,保温系统其他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6.6.1条规定,建筑的外保温系统不应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征求稿要求住宅使用B1级保温材料,无相关上位法支撑。
建议修改为杭州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具有防止火焰沿外墙面蔓延的能力,不应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鼓励使用B1级及以上的保温材料,保温系统其他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采纳


4

征求稿第2页“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外墙外保温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未明确召开专家论证的时间节点、流程形式等内容。
建议修改为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外墙外保温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论证流程形式可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采纳


5

征求稿第3页“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专项施工方案制作样板墙。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对样板墙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该条表述容易产生歧义,应当明确样板墙施工的节点。
建议修改为在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后,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专项施工方案制作样板墙。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对样板墙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未采纳

免拆模保温结构一体化系统是与主体结构同步施工的,所以无法增加“在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后”。

6

征求稿第4页“有条件的区、县(市)住建局可采用红外热像法等措施进行辅助检测,检测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完成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根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五条和第七条规定,竣工验收并未有外立面红外热像检测前置条件,该条无上位法支撑。
建议修改为有条件的区、县(市)住建局可采用红外热像法等措施进行辅助检测,检测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整改。

采纳


7

社会意见

无机轻集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两者存在概念重叠。

未采纳

无机轻集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前期在我市应用量较大,为针对性强化该系统的禁限管理,文件中对其单独列明并重点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