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收集采纳
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791/2026-10105204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设发〔2026〕59号 成文日期 2026-03-25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26-0003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解 《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住建局以及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2条,经认真分析研究,其中采纳3条,部分采纳3条。


意见汇总表

序号

来源

意见

是否采纳

理由

1

市气象局

无意见



2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无意见



3

市城投集团

建议明确政府投资类“一般项目”建设单位的自行审查责任与费用保障。

根据《通知》第一(二)条,“一般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转为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查。结合相关法规要求,特别是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为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求,建议进一步协调财政、概预算审核部门在概算审核中给予新增费用列支,对未被抽查到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技术审查。

不采纳(已解释沟通)

审查费用保障事宜不属于图审改革相关内容。

4

上城区住建局

针对事中事后监管中提到的“撤销许可”“逾期取得,依法处理”事宜,建议市级层面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采纳

具体操作方式通过后续培训、系统升级等方式进行优化。

5

拱墅区住建局

无意见



6

西湖区住建局

无意见



7

滨江区住建局

无意见



8

萧山区住建局

无意见



9

余杭区住建局

无意见



10

临平区住建局

无意见



11

钱塘区行政审批局

无意见



12

富阳区住建局

无意见



13

临安区住建局

无意见



14

桐庐县住建

无意见



15

淳安县住建局

无意见



16

建德市住建局

无意见



17

社会意见

1.“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对应阶段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对于部分属于特殊建设项目的装修改造工程,存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实际工期少于30个工作日的情况,现场已完工但图纸仍未审查合格,审批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建议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工期少于30个工作日的,需在项目完工前),获得施工许可对应阶段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不采纳(已解释沟通)

特殊项目在立项后即可关联审查单位,审查单位提前进行指导。据统计,审查单位实际审查时间为3-4个工作日,意见提到的情况为极端情况。若存在实际工期较短情况,审查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尽早出具审查意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30个工作日是最晚期限。

18

社会意见

“建设单位逾期未取得审查合格书的,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承诺的,作出许可决定的部门依法撤销相应的行政许可”。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对于施工图后置审查和告知承诺制均无相关罚则,需要明确建设部门按照何上位法规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理。

建议修改为建设单位逾期未取得审查合格书的,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承诺的,作出许可决定的部门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进行处理。

 

部分采纳

建设主管依法处理的法律依据不断更新完善,同时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调查取证、线索收集,移交综合执法部门后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通知》中“(一)进一步优化特殊项目审查和监管流程。”的第4点、“(二)进一步加强一般项目监督管理”的第3点已经明确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19

社会意见

“对符合取消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在图审系统中进行抽签,抽签比例不低于70%(其中新建住宅项目抽签比例为100%)”。对于被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查通报次数较多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大抽查比例。

建议修改为对符合取消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在图审系统中进行抽签,抽签比例不低于70%(其中新建住宅项目抽签比例为100%),对于近一年内被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查通报2次及以上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抽签比例提升至100%。

 

采纳

《通知》中“(二)进一步加强一般项目监督管理”的第3点已明确,将以日常巡查监督及专项检查的方式加强对该类情况的监管。

20

社会意见

“对未被抽中的项目,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应通过日常巡查监督及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管理”。未抽中30%的一般项目在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或已引发安全事故的),若在市区两级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检查中发现图纸违反工程建设规范强制性条文,导致现场存在重大消防或结构安全隐患的,需明确发证机关对建设和设计单位如何闭环处置。

建议修改为对未被抽中的项目,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应通过日常巡查监督及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管理。未被抽中项目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检查中发现因施工图设计原因导致现场存在消防或结构安全隐患的,由发证机关按照住建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的规定分别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已竣工投入使用的(或已引发安全事故的),发证机关应要求建设单位立即返工整改,消除现场消防和结构安全隐患。

采纳

《通知》中“(二)进一步加强一般项目监督管理”的第3点已明确,对于未被抽中的一般项目通过日常巡查监督及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1

社会意见

从三区的试行来看,最大的问题是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权限过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审查机构出具的意见范围远超规范标准的”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有的审查意见很多,远超合规性审查范畴,严重干涉了设计的自主性,甚至会产生大量的修改工作量;

2.如果审查机构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的“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执行,则在一定程度上扼杀技术创新;随着新技术、新材料的出现,规范和标准也在不断地更新,一刀切的做法与鼓励技术创新的要求相违背;比如按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的对伸缩缝、沉降缝设置的要求,杭州火车东站、市民中心、大莲花的地下室都无法通过施工图审查。

所以,若执行此办法,建议增加被审查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解决办法,且要方便、易于实施。

部分采纳

依照《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规定,施工图需符合“国家、省规定应当审查的‘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

异议解决机制已在原文“三、保障措施”明确。

22

社会意见

希望能在文件中把特殊项目与一般项目明文明确

部分采纳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杭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建设〔2024〕137号)已对特殊项目与一般项目进行明确,后续若有调整会重新发文。


征求意见收集采纳
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791/2026-10105204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设发〔2026〕59号 成文日期 2026-03-25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26-0003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解 《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住建局以及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2条,经认真分析研究,其中采纳3条,部分采纳3条。


意见汇总表

序号

来源

意见

是否采纳

理由

1

市气象局

无意见



2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无意见



3

市城投集团

建议明确政府投资类“一般项目”建设单位的自行审查责任与费用保障。

根据《通知》第一(二)条,“一般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转为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查。结合相关法规要求,特别是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为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求,建议进一步协调财政、概预算审核部门在概算审核中给予新增费用列支,对未被抽查到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技术审查。

不采纳(已解释沟通)

审查费用保障事宜不属于图审改革相关内容。

4

上城区住建局

针对事中事后监管中提到的“撤销许可”“逾期取得,依法处理”事宜,建议市级层面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采纳

具体操作方式通过后续培训、系统升级等方式进行优化。

5

拱墅区住建局

无意见



6

西湖区住建局

无意见



7

滨江区住建局

无意见



8

萧山区住建局

无意见



9

余杭区住建局

无意见



10

临平区住建局

无意见



11

钱塘区行政审批局

无意见



12

富阳区住建局

无意见



13

临安区住建局

无意见



14

桐庐县住建

无意见



15

淳安县住建局

无意见



16

建德市住建局

无意见



17

社会意见

1.“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对应阶段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对于部分属于特殊建设项目的装修改造工程,存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实际工期少于30个工作日的情况,现场已完工但图纸仍未审查合格,审批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建议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工期少于30个工作日的,需在项目完工前),获得施工许可对应阶段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不采纳(已解释沟通)

特殊项目在立项后即可关联审查单位,审查单位提前进行指导。据统计,审查单位实际审查时间为3-4个工作日,意见提到的情况为极端情况。若存在实际工期较短情况,审查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尽早出具审查意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30个工作日是最晚期限。

18

社会意见

“建设单位逾期未取得审查合格书的,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承诺的,作出许可决定的部门依法撤销相应的行政许可”。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对于施工图后置审查和告知承诺制均无相关罚则,需要明确建设部门按照何上位法规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理。

建议修改为建设单位逾期未取得审查合格书的,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承诺的,作出许可决定的部门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进行处理。

 

部分采纳

建设主管依法处理的法律依据不断更新完善,同时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调查取证、线索收集,移交综合执法部门后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通知》中“(一)进一步优化特殊项目审查和监管流程。”的第4点、“(二)进一步加强一般项目监督管理”的第3点已经明确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19

社会意见

“对符合取消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在图审系统中进行抽签,抽签比例不低于70%(其中新建住宅项目抽签比例为100%)”。对于被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查通报次数较多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大抽查比例。

建议修改为对符合取消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在图审系统中进行抽签,抽签比例不低于70%(其中新建住宅项目抽签比例为100%),对于近一年内被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查通报2次及以上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抽签比例提升至100%。

 

采纳

《通知》中“(二)进一步加强一般项目监督管理”的第3点已明确,将以日常巡查监督及专项检查的方式加强对该类情况的监管。

20

社会意见

“对未被抽中的项目,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应通过日常巡查监督及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管理”。未抽中30%的一般项目在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或已引发安全事故的),若在市区两级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检查中发现图纸违反工程建设规范强制性条文,导致现场存在重大消防或结构安全隐患的,需明确发证机关对建设和设计单位如何闭环处置。

建议修改为对未被抽中的项目,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应通过日常巡查监督及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管理。未被抽中项目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检查中发现因施工图设计原因导致现场存在消防或结构安全隐患的,由发证机关按照住建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的规定分别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已竣工投入使用的(或已引发安全事故的),发证机关应要求建设单位立即返工整改,消除现场消防和结构安全隐患。

采纳

《通知》中“(二)进一步加强一般项目监督管理”的第3点已明确,对于未被抽中的一般项目通过日常巡查监督及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1

社会意见

从三区的试行来看,最大的问题是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权限过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审查机构出具的意见范围远超规范标准的”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有的审查意见很多,远超合规性审查范畴,严重干涉了设计的自主性,甚至会产生大量的修改工作量;

2.如果审查机构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的“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执行,则在一定程度上扼杀技术创新;随着新技术、新材料的出现,规范和标准也在不断地更新,一刀切的做法与鼓励技术创新的要求相违背;比如按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的对伸缩缝、沉降缝设置的要求,杭州火车东站、市民中心、大莲花的地下室都无法通过施工图审查。

所以,若执行此办法,建议增加被审查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解决办法,且要方便、易于实施。

部分采纳

依照《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规定,施工图需符合“国家、省规定应当审查的‘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

异议解决机制已在原文“三、保障措施”明确。

22

社会意见

希望能在文件中把特殊项目与一般项目明文明确

部分采纳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杭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建设〔2024〕137号)已对特殊项目与一般项目进行明确,后续若有调整会重新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