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791/2025-10103960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市发〔2025〕206号 成文日期 2025-09-01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25-0005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
图解 《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图文政策解读
意见征集采纳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市建委牵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要求“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202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明确提出“培育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打造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202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5〕22号)要求“推进智能建造提质扩面”。为加快推进我市智能建造,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我委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推进智能建造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原则是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多元参与。工作着力点是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应用、智慧工地迭代升级、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以及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第二部分是发展目标。分为两个阶段:到2027年,实施智能建造试点项目60个以上,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业6家以上和技术创新中心3个以上,出台智能建造相应的政策、标准和配套制度,培育一批智能建造专家、技术骨干和工人队伍;到2030年,智能建造企业、项目、技术、产业链等各方面进一步提升,并走在全国前列。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1.实施智能建造项目试点、推动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业,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链群,营造智能建造发展良好环境。2.推行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应用,推动智慧工地迭代升级,加强人工智能模型和技术装备应用,探索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改革, 推动智能建造关键技术落地深化。3.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构建智能建造多维度创新体系,推动智能建造与工程建设协同融合。4.发布智能建造技术目录和应用场景,建立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机制,完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推动智能建造成果标准化。5.培育智能建造人才队伍,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工人队伍,强化智能建造智力支持和人力支撑。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1.强化组织协调。要求市建委牵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加强市区联动,合力推进智能建造。2.强化政策扶持。要求多方面多层次加大对智能建造扶持力度。3.强化自身建设。要求推动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加强人才引育。4。强化宣传推广。要求多方式多渠道加强智能建造政策宣贯、技术指导、交流合作、成果推广等,营造智能建造发展良好氛围。

三、适用对象

全市。

四、注意事项

1.智能建造是面向建筑全生命期,集成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程建造深度融合的建造方式,其重点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管理和智慧运维等环节,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全要素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

2.推进智能建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项目、资金、科技、人才、政策等多方面支持和保障,需要政府、市场、企业、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等多方协同和发力。建设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加强与发改、经信、教育、科技、财政、人社、卫健、国资、体育、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并取得大力支持。

五、关键词解释(摘自《智能建造技术导则》)

1.智能建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化建造技术深度融合的人机协同建造方式。

2.数字设计: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参数化设计、协同设计、智能辅助设计,形成工程项目信息的数字化表达并进行深度应用的设计活动。

3.BIM全过程应用:BIM贯穿建筑工程全生命期应用,实现建设工程各参与方的协同工作和信息共享。

4.智能生产:利用数字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将生产设备单元按照生产工艺需要集成为智能化生产系统,进行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的活动。

5.智能施工:利用数字技术对工程施工技术和装备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开展各工序环节施工作业,并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物资、施工工艺和场地环境进行智能化组织管理的施工活动。

6.智慧运维:利用数字技术和智能感知装备对建筑运营阶段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安全风险进行智能化监测和管控的运维活动。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俞辉,0571-86512601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791/2025-10103960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市发〔2025〕206号 公开日期 2025-09-09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
图解 《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图文政策解读
意见征集采纳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市建委牵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要求“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202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明确提出“培育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打造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202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5〕22号)要求“推进智能建造提质扩面”。为加快推进我市智能建造,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我委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推进智能建造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原则是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多元参与。工作着力点是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应用、智慧工地迭代升级、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以及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第二部分是发展目标。分为两个阶段:到2027年,实施智能建造试点项目60个以上,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业6家以上和技术创新中心3个以上,出台智能建造相应的政策、标准和配套制度,培育一批智能建造专家、技术骨干和工人队伍;到2030年,智能建造企业、项目、技术、产业链等各方面进一步提升,并走在全国前列。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1.实施智能建造项目试点、推动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业,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链群,营造智能建造发展良好环境。2.推行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应用,推动智慧工地迭代升级,加强人工智能模型和技术装备应用,探索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改革, 推动智能建造关键技术落地深化。3.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构建智能建造多维度创新体系,推动智能建造与工程建设协同融合。4.发布智能建造技术目录和应用场景,建立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机制,完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推动智能建造成果标准化。5.培育智能建造人才队伍,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工人队伍,强化智能建造智力支持和人力支撑。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1.强化组织协调。要求市建委牵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加强市区联动,合力推进智能建造。2.强化政策扶持。要求多方面多层次加大对智能建造扶持力度。3.强化自身建设。要求推动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加强人才引育。4。强化宣传推广。要求多方式多渠道加强智能建造政策宣贯、技术指导、交流合作、成果推广等,营造智能建造发展良好氛围。

三、适用对象

全市。

四、注意事项

1.智能建造是面向建筑全生命期,集成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程建造深度融合的建造方式,其重点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管理和智慧运维等环节,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全要素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

2.推进智能建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项目、资金、科技、人才、政策等多方面支持和保障,需要政府、市场、企业、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等多方协同和发力。建设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加强与发改、经信、教育、科技、财政、人社、卫健、国资、体育、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并取得大力支持。

五、关键词解释(摘自《智能建造技术导则》)

1.智能建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化建造技术深度融合的人机协同建造方式。

2.数字设计: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参数化设计、协同设计、智能辅助设计,形成工程项目信息的数字化表达并进行深度应用的设计活动。

3.BIM全过程应用:BIM贯穿建筑工程全生命期应用,实现建设工程各参与方的协同工作和信息共享。

4.智能生产:利用数字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将生产设备单元按照生产工艺需要集成为智能化生产系统,进行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的活动。

5.智能施工:利用数字技术对工程施工技术和装备进行升级改造,辅助开展各工序环节施工作业,并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物资、施工工艺和场地环境进行智能化组织管理的施工活动。

6.智慧运维:利用数字技术和智能感知装备对建筑运营阶段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安全风险进行智能化监测和管控的运维活动。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俞辉,0571-8651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