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791/2026-1010477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科发〔2026〕12号 成文日期 2026-01-22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26-0001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图解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意见征集采纳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4年9月,省建设厅、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2023年12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企业培育发展壮大、营造更有利于科技企业发展的创新生态等相关措施。为大力推进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支撑引领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市建委制定《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制定依据

(一)《省建设厅 省科技厅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浙建设〔2024〕29 号)

(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若干措施》聚焦“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四个方面,拟定十条措施。

(一)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实施。主要包括3条措施:加强科技创新统筹引领,瞄准行业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明确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重点发展方向,为各类创新主体精准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指引;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创新任务;优化杭州市建设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优秀科研项目评选,通过专业跟踪辅导,推动科研项目成果高效转化。(二)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主要包括3条措施: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鼓励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纳入优质工程评选、建设工程招投标择优因素,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深度参与科研攻关、标准编制和工法研发,全面激发行业技术人员创新活力;建立高水平专家智库,组建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集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力量参与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技术保障,为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专业智力支撑。

(三)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主要包括2条措施: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建设各类科技创新载体;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引导城乡建设领域龙头企业牵头联动上下游产业链、高校及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攻关。

(四)推动科技成果应用推广。主要包括2条措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完善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跟踪服务、转移转化及推广应用机制;推动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团体标准、省市地方标准制定,将成熟科技成果转化为工程建设标准,以标准引领城乡建设提质升级。

四、适用对象

全市城乡建设领域企事业单位

五、关键词解释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六、施行时间

本措施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吴锋,0571-87152961。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791/2026-1010477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科发〔2026〕12号 公开日期 2026-01-27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图解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意见征集采纳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4年9月,省建设厅、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2023年12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企业培育发展壮大、营造更有利于科技企业发展的创新生态等相关措施。为大力推进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支撑引领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市建委制定《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制定依据

(一)《省建设厅 省科技厅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浙建设〔2024〕29 号)

(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若干措施》聚焦“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四个方面,拟定十条措施。

(一)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实施。主要包括3条措施:加强科技创新统筹引领,瞄准行业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明确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重点发展方向,为各类创新主体精准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指引;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创新任务;优化杭州市建设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优秀科研项目评选,通过专业跟踪辅导,推动科研项目成果高效转化。(二)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主要包括3条措施: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鼓励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纳入优质工程评选、建设工程招投标择优因素,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深度参与科研攻关、标准编制和工法研发,全面激发行业技术人员创新活力;建立高水平专家智库,组建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集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力量参与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技术保障,为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专业智力支撑。

(三)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主要包括2条措施: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建设各类科技创新载体;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引导城乡建设领域龙头企业牵头联动上下游产业链、高校及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攻关。

(四)推动科技成果应用推广。主要包括2条措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完善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跟踪服务、转移转化及推广应用机制;推动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团体标准、省市地方标准制定,将成熟科技成果转化为工程建设标准,以标准引领城乡建设提质升级。

四、适用对象

全市城乡建设领域企事业单位

五、关键词解释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六、施行时间

本措施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吴锋,0571-87152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