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示期间,市建委对《关于推进杭州市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5条,经认真分析研究,其中采纳0条、部分采纳2条,未采纳3条。
意见汇总表 | ||||
序号 | 来源 | 意见 | 是否 采纳 | 理由 |
1 | 社会意见 | 征求稿第1页“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第七条已明确规定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和运行的行业管理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和运行的行业管理工作。杭州市相关光伏建设发展政策应当由能源部门(市发改)牵头制定。 建议《关于推进杭州市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应当由能源部门(发改)牵头制定并征求意见。 | 部分 采纳 | 文件内容包括建筑光伏建设、并网和运维管理等内容。由建设部门、发改部门和房管部门联合印发。 |
2 | 社会意见 | 征求稿第1页“新建民用建筑(不含农民自建房)应当按照建筑可再生能源有关标准要求,同步设计、安装太阳能光伏。”根据《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5.2.1条,仅要求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系统分为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光热系统三类),并未指定必须为太阳能光伏系统;另根据《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4.2.13 条,只有当新建住宅建筑设计采用光伏系统时,应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并未强制要求新建民用必须配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其次,市建委虽具有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管理的职能,但不代表可以在缺少上位法支撑的情况下,强制杭州市范围内所有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光伏,变相加重企业的建设成本负担。 建议修改为有条件的新建厂房、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建筑可再生能源有关标准要求,同步设计、安装太阳能光伏。 | 不采纳 | 1. 本文件适用范围为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不包括厂房。 2.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实施范围和要求按照现行相关标准及规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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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意见 | 征求稿第2页“太阳能光伏节能分项工程验收时,应严格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性能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关于太阳能光伏节能条文要求,需对光伏板及系统光电转换效率进行检测,但目前绝大部分图审设计有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新建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均未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安装的太阳能光伏基本沦为“面子工程”。 建议修改为太阳能光伏节能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进行施工,验收前监理单位需复核太阳能光伏相关检测报告,结论不合格的不得验收。 | 部分 采纳 | 调整为: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验收时,应严格按施工质量验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性能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
4 | 社会意见 | 征求稿第2页“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查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虽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对“太阳能光伏工程”章节提出了太阳能光伏的验收要求,但根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对项目竣工验收无相关要求,该条直接以太阳能光伏不符合要求规定不得通过竣工验收无上位法规支撑,破坏企业营商环境。 建议修改为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查验,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 不采纳 |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竣工验收的基础和前提。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太阳能光伏节能属于其中分项工程之一,竣工验收时,应当通过验收。 |
5 | 社会意见 | 征求稿第4页“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新建民用太阳能光伏建设管理,规范光伏设计、施工与验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管理,指导并网验收与接入”。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和运行的行业管理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和运行的行业管理工作。在其他部委行政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光伏为理由,在市级部门行政文件中违规划定建设部门负责新建民用太阳能光伏建设管理职能(应当由发改部门负责),属于超越部门三定方案范围。 建议修改为:能源部门负责建筑配建太阳能光伏开发的建设和运行行业管理,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整体节能的监督管理。 | 不采纳 | 太阳光光伏节能工程属于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分项工程之一,国家、省等有关条例及标准对其均有相关要求,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新建民用建筑光伏有关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