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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杭州市建筑工程科创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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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构建杭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加快发展建设领域新质生产

    力,根据《杭州市建筑工程科创中心管理办法》(详见具体网页链接),决定开展杭州市建筑工程科创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杭州市建筑工程科创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基础条件和较强研究实力。

    (二)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研究领域和方向符合城乡建设领域发展重点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水平在省内或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拥有一定省内领先、市场前景良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具有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技术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业绩及科技成果转化团队。

    (三)具有相应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明确科创中心负责人和首席专家。同一人不得同时成为2个及以上科创中心负责人、首席专家,科研人员原则上只在一个科创中心任职。首席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掌握本专业领域前沿科学问题、发展动态和发展方向,科研能力突出、有带领团队开展相应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场所、持续稳定的经费来源等保障条件。

    (五)科创中心运行相对独立,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行机制,近三年未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鼓励城乡建设领域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合申报市建筑工程科创中心。联合申报的,应提供联合建设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和各方权责,原则上联合申报单位数量不超过10家(含牵头单位)。

    二、申报方向

    申报单位重点围绕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住宅品质提升、城市更新、新型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宜居农房、城市韧性与安全、绿色低碳发展、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智慧城市建设等科技创新方向,编制市建筑工程科创中心建设方案。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和建设方案(模板见附件2)。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2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文一西路61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404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hzskjc2316@126.com),联系人:吴锋,87152961。

    (二)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市建筑工程科创中心建设方案进行论证,择优确定拟建设的市建筑工程科创中心。


           详见https://cxjw.hangzhou.gov.cn/col/col1229550841/art/2026/art_e7a241e40f1e4ba689f85030dfbef272.html。


    附件: 1.杭州市建筑工程科创中心申报书.doc

    2.杭州市建筑工程科创中心建设方案(模板).doc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