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 浙司〔2025〕213 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将《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杭州市新建民用建筑光伏发展的通知》列为市建委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wps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