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2489479/2022-002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办议〔2022〕30号 公开日期 2022-08-03 15:33:58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城46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建筑行业相应扶持政策的建议》(上城46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本地建筑行业的扶持激励力度。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深感省外对建筑业的地方性保护政策较为明显,为此建议出台相应的一些扶持地方性企业的措施”

一直以来,市建委高度重视我市建筑业发展,积极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一)有关政策扶持方面。2022年,市建委起草,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一系列实质性政策措施,如重点支持有实力的建筑企业晋升特级(综合、甲级)等高等级资质;支持建筑业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建筑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统筹建筑工业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相关资金,对装配式建筑技术创新、示范基地与示范项目、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农房)试点示范予以财政奖励等。同时,也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市)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陆续出台建筑业扶持性、激励性政策措施,包括财政奖励、税收优惠、保障房安置等。

(二)有关省外地方性保护政策方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是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市建委坚决贯彻上级要求,对我市本级和各区、县(市)现行涉及建筑市场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的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信用评价办法及其他政策文件限制外地企业参与建筑市场竞争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行为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对所属区、县(市)全面检查,检查覆盖面100%,累计梳理市、区两级招投标政策文件51项,拟废止12项、修订2项。

下一步,市建委将进一步落实以下举措:

1.强化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全省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记分标准,起草出台了符合杭州实际的企业信用等级划分及招投标管理相关措施,既科学合理设置分值,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又正确处理三对关系,实施差异化应用,强化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

2.强化外地进杭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强外地进杭企业管理,严格按照《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和《杭州市建筑业市场与现场联动管理办法》,对违法违规建筑业企业实施信用扣分、通报批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乃至清出杭州市场。

打铁还需自身硬。也希望本市建筑业企业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强化科技创新,打造核心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在竞争中谋发展,在竞争中不断做大做强。

二、关于“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公建项目资金支付力度;缩短支付周期,将相关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并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利率,从而帮助民营建筑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方面。2020年,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建筑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后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工程款。若前期未按合同支付的,应尽快予以支付;对受疫情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投资主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加强资金保障,按合同约定足额安排资金,加快资金拨付。2.政府相关部门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结算、决算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3.为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负担,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提高工程款的支付比例,工程款支付比例一般不低于85%。

(二)关于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境方面。2022年出台的《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11号),专门提到“加大建筑业财税金融支持”。市建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等部门负责“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有市场、有信用的建筑业企业更多支持。支持通过发行各类债券、票据以及施工合同融资贷款等新型融资方式直接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建筑业企业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实施减费让利,严格禁止不规范服务收费。继续推进运用保函、保险机制推进保证金领域改革,释放建筑业企业保证金沉淀资金,减轻企业负担”。下一步,市建委将督促各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扶持性政策落到实处,企业得到实惠。

三、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工人培育”

近年来,市建委贯彻落实住建部等12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和《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浙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9号)等文件要求,不断深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工作,夯实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人才队伍基础。2020年,杭州市被浙江省确定为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试点地区。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统筹规划,凝聚各方合力。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2020年,市建委制订了《杭州市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重点工作计划。同时,充分发挥建筑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扩面提质,分类指导,通过建筑业工作例会、指导服务、座谈交流、学习考察,推动萧山、余杭、临平等区、县(市)建设局和行业协会共同推进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工作。扩大试点范围,试点企业增至12家,涵盖工程总承包、钢结构、装饰、安装和劳务企业等。同时,将浙江建设技师学院和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所建设职业院校纳入试点单位,共同参与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工作。2022年,共有5家建筑业企业被命名为浙江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先行企业。

(二)坚持企业主体,激发创新活力。指导试点企业将建筑工人队伍培育纳入企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通过吸纳劳务市场上优秀班组长、优秀建筑工人、招聘建设职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等多渠道、多途径,充实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培养年轻骨干技术力量。

(三)坚持产教融合,注重技能提升。依托建设职业院校和行业协会,开展订单式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双师型”教学(即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提升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推动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2021年11月,正式成立杭州市建设职业教育联盟。联盟由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等7家建设类院校和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市政行业协会、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0余家行业协会和建筑企业共同创建,将在人才培养、协作交流和科研合作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四)坚持精益求精,弘扬工匠精神。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建筑业协会开展“926工匠日杯”BIM技术员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等职业技能竞赛,对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合格者,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对竞赛前三名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授予“杭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对竞赛第一名选手推荐申报“杭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开展建设系统“杭州建设工匠”选树和农村建筑工匠大比武,充分发挥“建设工匠”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有15位技术能手荣获“杭州建设工匠”称号,54位技术能手获得“农村建筑工匠”个人奖项。

下一步,市建委将进一步落实举措,推动我市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浙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11号)文件精神,出台培育我市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扶持性政策。二是指导各区、县(市)出台和落实政策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工人应享尽享各项扶持性和补助性政策,包括人才公寓和蓝领公寓申请、培训补助、住房补贴、子女教育、医疗互助等。

(二)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多元化发展。一是通过推动装配式建筑、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技术升级和创新,实现建筑工人从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筑建造方式转变。二是指导和督促各建筑业企业,特别是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要推进自有核心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实施成建制、专业化管理。三是支持有意向的建筑业大企业大集团和大型建筑劳务公司等探索线上线下建筑劳务产业园,促进劳务资源集聚优化和专业作业企业发展,为建筑工人提供各项服务与保障。

(三)强化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一是发挥各建筑业企业、行业协会、建设院校、施工现场项目部和建设工地民工学校要充分发挥培训主体作用,多平台、多渠道加强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教育。二是与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对接,推动装配式建筑业企业依托装配式建筑产业培训基地,广泛组织开展钢结构和PC装配式建筑工种技能培训。三是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技术工种等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并及时传送数据至省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系统,实现一地考证、全国通用。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同建筑业企业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优势。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施工员、架子工等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

(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一是充分发挥杭州市建设职业教育联盟作用,牵头组织开展建设院校与企业间在人才培养、协作交流和科研合作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指导建设院校开设建筑工人专题培训班或送教上门,实施订单式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双师型”教学。二是依托浙江建设技师学院等建设院校数字化实训基地,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员培训。三是指导建设院校申报省建筑业现代化产业分院。组织赴相关省、市学习考察建筑业产教融合先进经验。联合相关部门、建设院校等,组织开展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专项招聘会。

(五)推进建筑劳务用工数字化建设。一是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发〔2021〕66号),完善智慧工地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平台,推进民工学校平台与实名制管理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健全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从业信息、教培信息和诚信信息。强化数据对接共享,推进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实人化管理。二是完善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建设行业人才服务平台”,为建筑业企业提供人才政策、职称评审、继续教育、人才招聘、信息资讯等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建筑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建筑业管理站  金臻丽

联系电话:88311601、13989460112    传真:88311617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


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2489479/2022-002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办议〔2022〕30号 公开日期 2022-08-03 15:33:58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城46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建筑行业相应扶持政策的建议》(上城46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本地建筑行业的扶持激励力度。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深感省外对建筑业的地方性保护政策较为明显,为此建议出台相应的一些扶持地方性企业的措施”

一直以来,市建委高度重视我市建筑业发展,积极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一)有关政策扶持方面。2022年,市建委起草,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一系列实质性政策措施,如重点支持有实力的建筑企业晋升特级(综合、甲级)等高等级资质;支持建筑业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建筑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统筹建筑工业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相关资金,对装配式建筑技术创新、示范基地与示范项目、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农房)试点示范予以财政奖励等。同时,也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市)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陆续出台建筑业扶持性、激励性政策措施,包括财政奖励、税收优惠、保障房安置等。

(二)有关省外地方性保护政策方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是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市建委坚决贯彻上级要求,对我市本级和各区、县(市)现行涉及建筑市场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的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信用评价办法及其他政策文件限制外地企业参与建筑市场竞争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行为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对所属区、县(市)全面检查,检查覆盖面100%,累计梳理市、区两级招投标政策文件51项,拟废止12项、修订2项。

下一步,市建委将进一步落实以下举措:

1.强化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全省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记分标准,起草出台了符合杭州实际的企业信用等级划分及招投标管理相关措施,既科学合理设置分值,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又正确处理三对关系,实施差异化应用,强化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

2.强化外地进杭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强外地进杭企业管理,严格按照《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和《杭州市建筑业市场与现场联动管理办法》,对违法违规建筑业企业实施信用扣分、通报批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乃至清出杭州市场。

打铁还需自身硬。也希望本市建筑业企业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强化科技创新,打造核心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在竞争中谋发展,在竞争中不断做大做强。

二、关于“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公建项目资金支付力度;缩短支付周期,将相关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并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利率,从而帮助民营建筑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方面。2020年,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建筑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后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工程款。若前期未按合同支付的,应尽快予以支付;对受疫情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投资主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加强资金保障,按合同约定足额安排资金,加快资金拨付。2.政府相关部门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结算、决算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3.为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负担,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提高工程款的支付比例,工程款支付比例一般不低于85%。

(二)关于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境方面。2022年出台的《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11号),专门提到“加大建筑业财税金融支持”。市建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等部门负责“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有市场、有信用的建筑业企业更多支持。支持通过发行各类债券、票据以及施工合同融资贷款等新型融资方式直接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建筑业企业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实施减费让利,严格禁止不规范服务收费。继续推进运用保函、保险机制推进保证金领域改革,释放建筑业企业保证金沉淀资金,减轻企业负担”。下一步,市建委将督促各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扶持性政策落到实处,企业得到实惠。

三、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工人培育”

近年来,市建委贯彻落实住建部等12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和《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浙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9号)等文件要求,不断深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工作,夯实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人才队伍基础。2020年,杭州市被浙江省确定为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试点地区。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统筹规划,凝聚各方合力。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2020年,市建委制订了《杭州市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重点工作计划。同时,充分发挥建筑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扩面提质,分类指导,通过建筑业工作例会、指导服务、座谈交流、学习考察,推动萧山、余杭、临平等区、县(市)建设局和行业协会共同推进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工作。扩大试点范围,试点企业增至12家,涵盖工程总承包、钢结构、装饰、安装和劳务企业等。同时,将浙江建设技师学院和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所建设职业院校纳入试点单位,共同参与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工作。2022年,共有5家建筑业企业被命名为浙江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先行企业。

(二)坚持企业主体,激发创新活力。指导试点企业将建筑工人队伍培育纳入企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通过吸纳劳务市场上优秀班组长、优秀建筑工人、招聘建设职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等多渠道、多途径,充实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培养年轻骨干技术力量。

(三)坚持产教融合,注重技能提升。依托建设职业院校和行业协会,开展订单式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双师型”教学(即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提升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推动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2021年11月,正式成立杭州市建设职业教育联盟。联盟由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等7家建设类院校和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市政行业协会、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0余家行业协会和建筑企业共同创建,将在人才培养、协作交流和科研合作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四)坚持精益求精,弘扬工匠精神。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建筑业协会开展“926工匠日杯”BIM技术员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等职业技能竞赛,对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合格者,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对竞赛前三名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授予“杭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对竞赛第一名选手推荐申报“杭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开展建设系统“杭州建设工匠”选树和农村建筑工匠大比武,充分发挥“建设工匠”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有15位技术能手荣获“杭州建设工匠”称号,54位技术能手获得“农村建筑工匠”个人奖项。

下一步,市建委将进一步落实举措,推动我市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浙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11号)文件精神,出台培育我市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扶持性政策。二是指导各区、县(市)出台和落实政策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工人应享尽享各项扶持性和补助性政策,包括人才公寓和蓝领公寓申请、培训补助、住房补贴、子女教育、医疗互助等。

(二)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多元化发展。一是通过推动装配式建筑、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技术升级和创新,实现建筑工人从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筑建造方式转变。二是指导和督促各建筑业企业,特别是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要推进自有核心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实施成建制、专业化管理。三是支持有意向的建筑业大企业大集团和大型建筑劳务公司等探索线上线下建筑劳务产业园,促进劳务资源集聚优化和专业作业企业发展,为建筑工人提供各项服务与保障。

(三)强化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一是发挥各建筑业企业、行业协会、建设院校、施工现场项目部和建设工地民工学校要充分发挥培训主体作用,多平台、多渠道加强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教育。二是与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对接,推动装配式建筑业企业依托装配式建筑产业培训基地,广泛组织开展钢结构和PC装配式建筑工种技能培训。三是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技术工种等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并及时传送数据至省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系统,实现一地考证、全国通用。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同建筑业企业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优势。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施工员、架子工等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

(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一是充分发挥杭州市建设职业教育联盟作用,牵头组织开展建设院校与企业间在人才培养、协作交流和科研合作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指导建设院校开设建筑工人专题培训班或送教上门,实施订单式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双师型”教学。二是依托浙江建设技师学院等建设院校数字化实训基地,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员培训。三是指导建设院校申报省建筑业现代化产业分院。组织赴相关省、市学习考察建筑业产教融合先进经验。联合相关部门、建设院校等,组织开展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专项招聘会。

(五)推进建筑劳务用工数字化建设。一是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发〔2021〕66号),完善智慧工地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平台,推进民工学校平台与实名制管理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健全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从业信息、教培信息和诚信信息。强化数据对接共享,推进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实人化管理。二是完善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建设行业人才服务平台”,为建筑业企业提供人才政策、职称评审、继续教育、人才招聘、信息资讯等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建筑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建筑业管理站  金臻丽

联系电话:88311601、13989460112    传真:88311617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