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委关于对2022年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伪造、变造证明等申报材料的通报

时间:2023-03-16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城建消防中心(杭州市城建信息中心)   字号:【
 
    

各区、县(市)住建局、人社局,市级有关单位:

在2022年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过程中,经申报单位及申报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王伟杰等6人存在伪造、变造证明等申报材料的行为。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第二十一条(一)等规定,对上述6人,取消其2022年度评审资格,并从2023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含转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希望申报人员要引以为戒,严守职业操守,合法合规申报职称。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严格把关、加强审核指导,坚决遏制弄虚作假行为。各区、县(市)住建局、人社局、市级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强化审核管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杜绝伪造、变造证明等申报材料行为。

附件:王伟杰等6人情况一览表.docx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杭州市建委关于对2022年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伪造、变造证明等申报材料的通报.pdf

杭州市建委关于对2022年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伪造、变造证明等申报材料的通报

时间:2023-03-16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住建局、人社局,市级有关单位:

在2022年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过程中,经申报单位及申报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王伟杰等6人存在伪造、变造证明等申报材料的行为。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第二十一条(一)等规定,对上述6人,取消其2022年度评审资格,并从2023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含转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希望申报人员要引以为戒,严守职业操守,合法合规申报职称。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严格把关、加强审核指导,坚决遏制弄虚作假行为。各区、县(市)住建局、人社局、市级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强化审核管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杜绝伪造、变造证明等申报材料行为。

附件:王伟杰等6人情况一览表.docx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杭州市建委关于对2022年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伪造、变造证明等申报材料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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