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2489479/2023-0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6-12 16:07:37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余杭4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举措促进杭州市工程建设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余杭4号)收悉。经我委主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委紧紧围绕“建设统一大市场”的总要求,深化建筑市场行业治理,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某些细分领域,市场竞争白热化、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在收到您的宝贵建议后,组织力量专题研究,下步我委拟采取以下措施深化行业治理:

一、务实笃行,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监管。诚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自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取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后,勘察设计市场放开价格管控,实行市场调节价。随着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大量省外、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我市参与投标,在供需关系影响下,设计服务价格逐渐走低,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为确保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我委将积极向物价主管部门建议,研究制订勘察设计收费参考价格的可行性,切实发挥行业宏观调控积极作用。此外,我们将认真按照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有关规定,督促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市场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勘察费和设计费的计取标准。

二、稳妥推进,探索“评定分离”试点。近年来,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权责不对等、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充分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我委就建设工程领域推行“评定分离”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我市从2019年3月起依据市政府办公厅《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件精神,招标人可在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中试行“评定分离”,2022年全市256个设计招标项目中,招标人选择采用“评定分离”的共计109个,占比42.58%,比上一年度增加2个百分点;萧山区作为省发改委“评定分离”试点区,自2018年7月开展试点以来,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我委将结合萧山区实践经验,从审慎稳妥推进的角度,稳步探索扩大“评定分离”试点范围。

三、精准施策,修改完善评标办法。一是优化设计项目的最佳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规则,通过设定“合理最低价”,将严重偏离的报价不纳入最佳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引导市场主体合理报价,从机制上避免低价抢标问题的发生。二是积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按照《杭州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杭建审改办〔2021〕2号)统一部署,制定出台与建筑师负责制配套的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师负责制服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师负责制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在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管理协调作用,提升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品质。

四、对标一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开展房建市政领域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工程保函代替保证金,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中任意一种代替缴纳保证金,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尽可能增加企业流动资金,2022年至今,在履约保证金方面为企业增加流动资金9.54亿元;在质量保证金方面,为企业增加流动资金2.61亿元。二是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从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四大核心环节入手,以数字防控为手段,尽可能压缩人为干预空间。2022年全市2506个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469个项目完成远程异地评标。三是健全完善建筑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省住建厅浙建〔2021〕8号、浙建〔2022〕6号文件精神,全面应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信用评价模块,在省内率先公布实施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信用等级划分标准,并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活动挂钩。配合省住建厅制订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

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持续深化勘察设计行业治理,推进评标办法修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建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市场处  郭超

联系电话:85254103      传真:85254194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2489479/2023-0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6-12 16:07:37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余杭4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举措促进杭州市工程建设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余杭4号)收悉。经我委主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委紧紧围绕“建设统一大市场”的总要求,深化建筑市场行业治理,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某些细分领域,市场竞争白热化、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在收到您的宝贵建议后,组织力量专题研究,下步我委拟采取以下措施深化行业治理:

一、务实笃行,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监管。诚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自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取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后,勘察设计市场放开价格管控,实行市场调节价。随着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大量省外、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我市参与投标,在供需关系影响下,设计服务价格逐渐走低,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为确保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我委将积极向物价主管部门建议,研究制订勘察设计收费参考价格的可行性,切实发挥行业宏观调控积极作用。此外,我们将认真按照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有关规定,督促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市场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勘察费和设计费的计取标准。

二、稳妥推进,探索“评定分离”试点。近年来,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权责不对等、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充分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我委就建设工程领域推行“评定分离”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我市从2019年3月起依据市政府办公厅《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件精神,招标人可在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中试行“评定分离”,2022年全市256个设计招标项目中,招标人选择采用“评定分离”的共计109个,占比42.58%,比上一年度增加2个百分点;萧山区作为省发改委“评定分离”试点区,自2018年7月开展试点以来,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我委将结合萧山区实践经验,从审慎稳妥推进的角度,稳步探索扩大“评定分离”试点范围。

三、精准施策,修改完善评标办法。一是优化设计项目的最佳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规则,通过设定“合理最低价”,将严重偏离的报价不纳入最佳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引导市场主体合理报价,从机制上避免低价抢标问题的发生。二是积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按照《杭州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杭建审改办〔2021〕2号)统一部署,制定出台与建筑师负责制配套的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师负责制服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师负责制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在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管理协调作用,提升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品质。

四、对标一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开展房建市政领域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工程保函代替保证金,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中任意一种代替缴纳保证金,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尽可能增加企业流动资金,2022年至今,在履约保证金方面为企业增加流动资金9.54亿元;在质量保证金方面,为企业增加流动资金2.61亿元。二是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从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四大核心环节入手,以数字防控为手段,尽可能压缩人为干预空间。2022年全市2506个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469个项目完成远程异地评标。三是健全完善建筑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省住建厅浙建〔2021〕8号、浙建〔2022〕6号文件精神,全面应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信用评价模块,在省内率先公布实施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信用等级划分标准,并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活动挂钩。配合省住建厅制订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

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持续深化勘察设计行业治理,推进评标办法修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建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市场处  郭超

联系电话:85254103      传真:85254194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