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23-001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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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02 11:43:27 |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协同推动杭州市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工作的几点的建议》(第427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园文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的建议
诚如提案所说的老旧小区内的改造涉及到多个部门实施的多个项目,需要明确一个主牵头部门,或成立市级层面的老旧小区有机更新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实现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综合改一次”。,从2019年启动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之初,我市即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协调小组。以老旧小区改造为统领,构建“市级统筹、区级负责、街道实施、社区沟通”的工作机制。通过计划衔接、方案联审等方式,统筹协调多个部门,将停车泊位、线路管网、加装电梯、二次供水、养老托幼、安防消防、长效管理等内容通盘纳入提升计划,把多项改造内容一次性实施到位,努力实现“综合改一次”,有效破解组织方式简单化、改造内容碎片化问题。
下一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能级、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实现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市正在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包括老旧小区在内的居住区、产业区、城市设施、公共空间等八大方面的城市更新,同时拟成立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
二、关于相关部门主动靠前,加强协同的建议
老旧小区在建设时,就缺少相关配套设施的配比要求,在电梯、养老、托幼、保健、休闲等方面的设施存在较大缺失。受限于空间、规划指标等瓶颈,新增公共配套设施确实存在困难。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在规资、园文、房管、国资委等部门积极配合下,创新“碎片化资源整合利用、国有存量资源提供使用、片区公共资源共享使用、公共活动空间复合使用”的“四法”,有效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有效提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水平。近期我委抓住主题教育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迅速行动、会同市规资、园文等部门出台了《杭州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社区配套用房产权办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老旧小区新增配套设施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同时市规资局目前正对《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进行修订,拟从民政、卫健、教育、城乡建设等多方面进一步提升完善各类公共配套设施的配建指标和布局要求,以15分钟和5分钟两个生活圈层级为基本评估单元,以八大日常基本公共服务为评估的主要内容,因地制宜“补配套提品质”,实行经营性用地与公共服务、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功能叠加,复合利用、共同建设,同时结合杭州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客观上存在的短缺问题,在新建地块同步考虑老旧小区配套短板,梳理出详细的短板清单,按需增补配建要求,积极弥补老旧小区的配套短板问题。
三、关于因地制宜,完善有机更新类标准的建议
为在城市更新建设领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指导既有居住区、建筑改造科学决策,提升既有居住区、建筑使用功能及环境品质。我委参考国家、行业及我省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充分考虑即有居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的现状实际,以寻求居民意愿、小区实际空间和改造标准规范的最大平衡为原则编制了《杭州市既有住宅小区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杭州市老旧小区改造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指引》,《杭州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导则》、《杭州市无障碍环境融合设计指南(试行)》、《杭州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导则(试行)》等一系列有机更新类标准。涉及二次供水相关事宜,市供节水协调小组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了新建泵房间距、管道设施影响疏散宽度等相关改造要求。
四、关于多管齐下,多方合作,合力推动小区现代化治理的建议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为取得居民的认可和支持,杭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多元民主共建模式,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形成“党建引领,业委会、物业、居民三方协同”的基层治理模式,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通过推动成立业委会或自管小组,与物业管理一起,维护改造成果,促进小区治理持续规范,实现从“靠社区管”到“自治共管”。
同时为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市住保房管局制定下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及计分标准,强化日常考核,实施专项考核,街道(乡镇)、社区参与实施,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评价,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考核结果定期向公众公布,并作为前期物业招投标、“美好家园”建设验收、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补助资金发放、市优项目评比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市发改委形成联动机制,根据认定标准将物业企业列入守信“红”名单或失信“黑”名单,并计入“信用杭州”平台,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督促并引导物务企业主动做好物管小区各项服务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百姓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您关于做好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完善改造标准、推动小区现代化治理等建议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相关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城市更新视角下谋划老旧小区改造。以城市更新为引领,通过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市区统筹推进机制、系统规划和制定改造方案,综合考虑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住宅更新及公共服务能力补短板需求,统筹谋划周边道路、停车场、休闲文化场所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等更新内容。二是加强协同继续推进综合改一次。以打造生活圈层为核心,综合考虑老百姓的生活需求,明确牵头部门主导,厘清部门条线的权限职能,成“条线提标准、区域综合推”的改造模式,确保停车泊位、电梯加装、二次供水、养老托幼、安防、消防、无障碍设施等改造内容同步实施到位。三是坚持党建引领保障老旧小区长效治理。以党建为载体,发挥党组织在小区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建立权责清晰、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运行体系,有效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助推小区基层治理机制的完成。四是完善标准提高改造技术引领。后续将结合《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的修编,充分梳理即有小区改造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现状需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期下,进一步明确相关改造标准和要求。同时会同市园文局抓紧完成《老旧小区绿化实施导则》的编制工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提供技术支撑。
感谢您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市建管中心旧改处 吴俊华
联系电话:87159715 传真:87150501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