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2489479/2022-004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办提〔2022〕11号 公开日期 2022-12-19 14:44:21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19号提案的答复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高标准推进城市道路积水积涝治理的建议》(第419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城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内涝治理总体情况

2021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发布《落实中央巡视反馈城市内涝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力争到2022年前,基本消除现存重点易涝区域;计划到2025年,建立完善的城市内涝治理工程体系,基本消除严重内涝灾害现象”。2021年6月,由市城管局牵头成立市内涝治理工作专班,从“完善工作体系、突出规划引领、加快提标改造、加强长效监管”等方面开展整改工作。针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市内涝专班编制完成城区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总体方案,制定下发2批共48项内涝治理任务,并由专班各成员单位牵头推进各项内涝治理工作。

我委作为市内涝治理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市内涝治理工作专班的指导下,将城市内涝问题整改贯彻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结合地块区域开发、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河道综合保护治理、加快排水管网建设、加强在建工地内涝防治,不断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二、关于提案建议涉及的具体问题

(一)关于“以长远的视角重视和加强配套地下排水管网的建设”。一是源头管控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自2016年以来,全面启动全域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所有项目均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十三五”期间共计完成海绵城市项目建设699项,达标区域156平方公里,2021年我市入选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建设示范城市。二是加强规划引领,目前由市规资局牵头修编《杭州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明确全市域范围城市内涝治理目标和原则,评估了内涝防治能力,对竖向管控、雨水源头控制、雨水管网系统、排涝除险等做出了规划。目前该方案已完成编制,正在开展征求意见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城市内涝治理“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完善城市排水体系,加大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力度,从“五水共治”以来重点加强随路排水管网建设,累计新建雨水管网960公里。四是加强地下空间建设,在艮山东路管廊开展雨水舱试点。雨水舱收集经过处理的高架雨水进行储存、回用,并协助雨水管道进行雨水排除,突出“净、蓄、用、排”多功能结合,后续将发挥艮山东路管廊的试点效应,有效总结管廊和雨水防涝设施相结合的经验。

(二)关于“适当提高城市道路排水设计标准”。根据住建部于2021年发布的《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省建设厅于2020年发布的《浙江省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33/T1109-2020)中城市道路排水设计要求,杭州市中心城区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3~5年,非中心城区为2~3年,中心城区重要地区为5~10年,下穿立交、隧(地)道和下沉广场等为30~50年。新标准发布以来,由市城管局牵头举办对建设主体、部门的贯宣培训,我委在设计审查阶段从严落实相关设计标准审查,严格要求排水管网按照规范规定的设计重现期设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按照规范上限取值。

(三)关于“高标准从严把控城市道路竣工验收”。目前新建市政道路施工的过程监管,市建委邀请城管部门提前介入,建立联合抽检机制。建设单位在报请质量监督机构节点抽检时,同步报请同级城市管理部门。由监督机构和城管部门共同选取质量监督抽检的点位和路段,共同委托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测并分别派员一同参加检测。

(四)关于“加快整治已有的积水积涝路段”。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各地开展泵站、排水管网、下穿立交、桥涵等市政设施易淹易涝风险隐患排查,做好督促属地加强排水设施的养护和检测,特别是在建工地周边排水设施的巡查监管。结合历年积水情况,推进107处易积水点治理,目前已完成整改89处,其余18处正在或计划结合地铁、道路整治等项目完成整改,现均已落实了应急处置“一点一方案”。制定雨水口标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对亚运通勤道路、比赛场馆、训练馆、宾馆周边低标雨水口实施标化改造,2022年已完成雨水口改造6186个。

三、关于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制,做好统筹协调。继续发挥好市内涝专班牵头抓总作用,形成市区合力、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规划引领、项目建设、小流域治理、管养维护、应急处置等城市内涝相关工作。

(二)推进项目,做好能力建设。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委将继续结合我委职能工作,开展河道综保工程、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在建工地内涝防治工作,通过高标准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治理能力。

(三)落实责任,加强过程监管。针对市政项目全过程严格把关,在项目全过程从严做好排水相关的审查,在施工阶段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管位、标高等,确保新建市政项目满足内涝设计标准。

(四)补齐短板,落实排查整改。发挥市内涝专班牵头抓总作用,继续对下穿桥隧、地下空间内涝防治设施配置情况等重点风险部位开展专项检查通报,督促各行业抓好查漏补缺回头看。续督促指导各地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落实排水管网清疏、河道清淤、道路积水应急处置等工作。

感谢您对杭州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城建处  李典阳

联系电话:85254179      传真:85254119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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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杭建办提〔2022〕11号 公开日期 2022-12-19 14:44:21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19号提案的答复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高标准推进城市道路积水积涝治理的建议》(第419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城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内涝治理总体情况

2021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发布《落实中央巡视反馈城市内涝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力争到2022年前,基本消除现存重点易涝区域;计划到2025年,建立完善的城市内涝治理工程体系,基本消除严重内涝灾害现象”。2021年6月,由市城管局牵头成立市内涝治理工作专班,从“完善工作体系、突出规划引领、加快提标改造、加强长效监管”等方面开展整改工作。针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市内涝专班编制完成城区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总体方案,制定下发2批共48项内涝治理任务,并由专班各成员单位牵头推进各项内涝治理工作。

我委作为市内涝治理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市内涝治理工作专班的指导下,将城市内涝问题整改贯彻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结合地块区域开发、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河道综合保护治理、加快排水管网建设、加强在建工地内涝防治,不断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二、关于提案建议涉及的具体问题

(一)关于“以长远的视角重视和加强配套地下排水管网的建设”。一是源头管控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自2016年以来,全面启动全域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所有项目均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十三五”期间共计完成海绵城市项目建设699项,达标区域156平方公里,2021年我市入选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建设示范城市。二是加强规划引领,目前由市规资局牵头修编《杭州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明确全市域范围城市内涝治理目标和原则,评估了内涝防治能力,对竖向管控、雨水源头控制、雨水管网系统、排涝除险等做出了规划。目前该方案已完成编制,正在开展征求意见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城市内涝治理“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完善城市排水体系,加大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力度,从“五水共治”以来重点加强随路排水管网建设,累计新建雨水管网960公里。四是加强地下空间建设,在艮山东路管廊开展雨水舱试点。雨水舱收集经过处理的高架雨水进行储存、回用,并协助雨水管道进行雨水排除,突出“净、蓄、用、排”多功能结合,后续将发挥艮山东路管廊的试点效应,有效总结管廊和雨水防涝设施相结合的经验。

(二)关于“适当提高城市道路排水设计标准”。根据住建部于2021年发布的《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省建设厅于2020年发布的《浙江省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DB33/T1109-2020)中城市道路排水设计要求,杭州市中心城区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3~5年,非中心城区为2~3年,中心城区重要地区为5~10年,下穿立交、隧(地)道和下沉广场等为30~50年。新标准发布以来,由市城管局牵头举办对建设主体、部门的贯宣培训,我委在设计审查阶段从严落实相关设计标准审查,严格要求排水管网按照规范规定的设计重现期设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按照规范上限取值。

(三)关于“高标准从严把控城市道路竣工验收”。目前新建市政道路施工的过程监管,市建委邀请城管部门提前介入,建立联合抽检机制。建设单位在报请质量监督机构节点抽检时,同步报请同级城市管理部门。由监督机构和城管部门共同选取质量监督抽检的点位和路段,共同委托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测并分别派员一同参加检测。

(四)关于“加快整治已有的积水积涝路段”。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各地开展泵站、排水管网、下穿立交、桥涵等市政设施易淹易涝风险隐患排查,做好督促属地加强排水设施的养护和检测,特别是在建工地周边排水设施的巡查监管。结合历年积水情况,推进107处易积水点治理,目前已完成整改89处,其余18处正在或计划结合地铁、道路整治等项目完成整改,现均已落实了应急处置“一点一方案”。制定雨水口标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对亚运通勤道路、比赛场馆、训练馆、宾馆周边低标雨水口实施标化改造,2022年已完成雨水口改造6186个。

三、关于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制,做好统筹协调。继续发挥好市内涝专班牵头抓总作用,形成市区合力、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规划引领、项目建设、小流域治理、管养维护、应急处置等城市内涝相关工作。

(二)推进项目,做好能力建设。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委将继续结合我委职能工作,开展河道综保工程、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在建工地内涝防治工作,通过高标准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治理能力。

(三)落实责任,加强过程监管。针对市政项目全过程严格把关,在项目全过程从严做好排水相关的审查,在施工阶段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管位、标高等,确保新建市政项目满足内涝设计标准。

(四)补齐短板,落实排查整改。发挥市内涝专班牵头抓总作用,继续对下穿桥隧、地下空间内涝防治设施配置情况等重点风险部位开展专项检查通报,督促各行业抓好查漏补缺回头看。续督促指导各地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落实排水管网清疏、河道清淤、道路积水应急处置等工作。

感谢您对杭州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城建处  李典阳

联系电话:85254179      传真:85254119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