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24-000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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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杭建工〔2024〕156号 | 公开日期 | 2024-08-09 15:26:41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JZAC16-2024-0005 |
政策原文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 ||
政策解读 | 《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 ||
图解 | 《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图文政策解读 |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3日,在杭州建设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网址: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4/7/15/art_1229441690_58918069.html),同步征求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采纳2条,部分采纳1条,不采纳2条,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部门单位 | 建议内容 | 采纳情况 |
1 | 市质安监总站 | 第五条,建议将“申请挂牌”修改为“登记” | 已采纳。 |
2 | 市质安监总站 | 第七条,建议将“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一般行政处罚“修改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的一般行政处罚” | 已采纳。修改为被作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的普通程序行政处罚 |
3 | 临安区住建局 | 第七条,建议删除“施工噪音、建筑垃圾处置” | 不采纳。理由:根据目前环保、空气质量等要求,该内容应作为标化工地考评内容。 |
4 | 临安区住建局 | 第四条,建议删除“暂不施工场地绿化”“噪音监测” | 部分采纳。删除“暂不施工场地绿化”,保留“噪音监测”,根据目前环保等要求,“噪音监测”应作为标化工地考评内容。 |
5 | 临安区住建局 | 第九条,建议将“等额提出推荐名单”修改为“差额提出建议名单(差额数量不大于3)” | 不采纳。参照省标化优良工地考评推荐办法。 |